为及时兑现执行申请人的胜诉权益,打赢执行难攻坚战,象山区人民法院大力推行执行案件繁简分流机制,采取执行案件流程化管理模式,在执行案件相比去年同期爆发式增长的情况下,执行结案率大幅提高,在“百日清案”活动中取得了良好效果。2017年1月至7月31日,该院共受理各类执行案件1465件,同比上升80.86%,结案1157件,结案率77.81%。简易案件法官平均收案335件,结案270件;普通案件法官平均收案170件,结案130件。
案例:
该院在张某申请执行邓某民间借贷纠纷一案中,案件立案后,立案庭将案件立即移送至执行局查控室,查控室按照“365+8”模式,3天内制作并送达执行通知书、财产报告令、限制消费令、执行裁定书等执行文书,提交网络财产查控。立案5天后,查控结果显示被执行人邓某名下没有可供执行的财产,但是根据当事人提供的线索,邓某刚进入了一家位于瓦窑的高档休闲会所。执行法官决定立即对邓某采取拘传措施。执行外勤组和法警立即前往邓某住处,第一时间将郑某带到执行局谈话室。邓某以种种理由逃避推脱并拒绝向法院报告财产,但其行为已经违反了限制高消费和财产报告的有关规定,执行法官决定依法对邓某司法拘留15日。在拘留书宣读的那一刻,邓某迫于法律制裁的压力,答应立即履行全部义务。
该案件仅用6天时间即执行完毕。依靠流程化管理模式快速执结的案件还有很多,这只是其中一个代表性案例。
执行流程化管理模式主要有以下特点:
一、团队明确分工,案件两级分流
该院执行局现有员额制法官6名,法官助理6名,书记员5名,法警6名。在这基础上成立了4个执行团队:执行集中查控团队,主要负责案件的执行通知书、报告财产令等文书的制作、邮寄,提交财产网络查询和网络控制;执行简易案件团队,主要对案件的繁易进行分离,并快速执结简易案件;执行普通团队,主要负责普通案件的执行;执行外勤团队,主要负责文书的送达、外出执行的财产查控等事项工作。
二、“流水线式”办理:简案快办、繁案精办
在案件流转方面,所有执行案件统一由简易案件执行组向立案庭签收,通过执行查控团队和执行外勤团队对案件被执行人财产进行“四查两查”,“四查两查”最长不超过5个工作日。
简易组根据财产查询反馈情况和财产线索,推行执行案件繁简分流,根据案件实际情况进行科学筛选,将简易案件直接办结,普通案件交回综合组内勤,由内勤进行二次流转分配给普通组执行。
实行繁简分流后,按简案快办和繁案精办的原则,将执行案件划分为简易案件、普通案件。在执行人员有限的情况下,由简易组少数人快办简易案件,普通组多数人细办、精办复杂案件,使办案人员可以把精力全部放在案件处理上,促使简易案件在最短时间内执结,疑难案件分工协作,相互配合。
在“百日清案”活动中,该院执行局利用查控室通过查控系统查询直接网络控制有财产的案件251件,到位金额587.4万元,第一时间迅速执结案件143件。通过执行外勤团队拘传、拘留,倒逼33人自觉履行义务,执行到位金额1503.5万元。执行案件的流程化管理,可以让执行法官从繁杂的事务性工作中抽身,更加专注于案件的执行方式方法,节约了司法资源,提高案件执行效率,培养法官的专业素质,对案件的执行质和量有巨大提升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