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巧抓细节促和解 速解纠纷获点赞
----阳朔法院院长带头破解执行难
作者:唐景娥  发布时间:2017-09-26 16:42:19 打印 字号: | |
  • 图为苗院长(右一)与一方当事人释法明理
  • 图为苗院长(左一)与当事人释法明理
  • 图为苗院长现场调解

2017925日,在阳朔县人民法院院长苗小所的调解下,阳朔县高田镇的一起相邻纠纷案件得以执行完毕,由该案引发的执行异议、第三人撤销之诉也得以结案,三方握手言和。院长亲自带头破解“执行难”获点赞。

【案情回顾】

李某与王某相邻纠纷案件诉至法院,在主办法官的主持调解下,双方达成调解协议,约定将王某门前的通道有关部分恢复、改道至适宜通行及宽度进行了详细约定。调解协议生效后,王某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所确定的义务,案件进入执行程序。办案法官向被执行人王某送达执行通知书时,王某却表示,当时调解时自己也是稀里糊涂签的字,我宁愿被拘留也不愿履行调解协议的义务。

矛盾激化   一案变三案

视被执行人王某态度蛮横,执行法官准备对该相邻纠纷案件采取强制执行措施时,被执行人王某的两个哥哥向法院递交了执行异议申请书和第三人撤销之诉申请书,王某的两个哥哥表示,被执行人王某与李某争议的位于门前用做通道的土地实际为王某哥哥的土地,邻居都知晓。王某与李某在调解时未经王某哥哥的同意就擅自与李某达成协议,将王某哥哥的土地用做通道,导致王某两个哥哥的合法权益受到损害,执行案件一时陷入僵局。

巧抓细节  各个击破  终解纠纷获点赞

苗小所院长得知该案件后,认真听取案件主办人的汇报,立即决定把涉及案件的三方当事人约到争议地现场进行调解。到达现场后,苗院长迅速查看现场,了解争议通道现状,在询问各方当事人情况时,三方当事人就争议通道问题陷入了争吵的焦轴状态。眼看矛盾再激化,苗院长果断把各方当事人分开,让他们各自回到家中。苗院长根据实际情况平衡各方利益,在各方当事人家中来回走访调解,与当事人进行单独谈话,抓住各方当事人的主要矛盾及诉求,以排除矛盾为目的寻找解决方案,对各方当事人提出相应的调解方案,并利用相关法律法规对当事人进行宣传教育,最终形成了一个三方当事人都接受的调解方案。至此,申请执行人与被执行人的矛盾得以化解,异议人的权益得到了保障。

苗小所院长通过对细节的掌握,抓住矛盾焦点,释法明理,化解矛盾,得到了当事人及邻里群众的点赞。

来源:阳朔县人民法院
责任编辑:邬红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