平乐法院创新审判管理工作机制,充分发挥审判管理,规范、促进、保障、服务审判执行工作的职能作用,全面促进审判质量效率和司法公信力的提升。截至11月31日,共受理各类案件2652件(含旧存148件),同比上升22.04%,审(执)结2151件,同比上升10%,审(执)结率为81.11%,为应对与日俱增的案件数,该院以五项措施全力推动审判质效再上新台阶。
加强审限管控,提升案件质量。加强审限管理,适时通报全院审限,通过严格审查程序转换和延长审限审批,以防止变更程序或延长审限的随意性;加大对长期未结案的清理力度,开展长期未结诉讼案件专项整治活动,并制定实施方案,对现有的长期未结案进行梳理,从根本上减少长期未结案的发生;严格执行各类案件审限管理规定,严格管理上诉、发回重审、指令再审和提审案件的流转周期,避免出现利用延长审限、扣除审限、中止诉讼、转变审理程序等形式增加办案周期的“隐形超审限”现象。
强化网上办案,规范流程管理。推行案件审理全流程管理,从立案、分案、庭前准备、庭审、合议、裁判文书制作审签、送达、确认结案等环节下功夫,讲求时间和效率,讲求承办法官的高度责任心和庭负责人、审管办的监控管理,切实提升案件审判效率;对全院案件网上办案涉及的各节点,文书制作、文书签发、文书审批进行核对检查,发现问题及时反馈,案件主办人尽快整改;审管办高频次定期检查网上办案情况并对各部门网上办案的完成情况进行全院通报。
打破收案格局,狠抓领导办案。为进一步提升该院办案质量,发挥审判业务骨干的示范效应,积极督促办案法官多办案、办好案,化解案多人少矛盾,该院院庭领导积极主动办案,集中精锐力量解决新型、疑难、复杂案件,促进疑难复杂案件的高效办理;院、庭领导勇于探索和实践,敢于啃“硬骨头”,敢于打“攻坚战”,充分发挥院、庭领导带头办案的示范、指导作用,极大地调动了一线办案人员的积极性,提高了办案质效,同时也实现了法官角色的回归。
加大案件评查,提升精品意识。制定常态化的案件质量评查机制,每月案件庭室自查、审管办评查、季度评查通报,审管办对案件评查后,每月将评查中发现的突出问题、共性问题,及时向相关庭室作出反馈并要求纠正,而且每季度以书面形式通报案件评查结果;对被改判或发回重审、被指令再审、生效后引起当事人申诉、申请再审等影响审判效果的重点案件进行专项评查研究分析,查找原因,避免类似问题出现,促进法院审判工作水平不断提升;同时,根据上级法院和政法委要求,针对审判执行中存在的某些突出问题,适时开展专项评查和重点评查,撰写评查报告和整改报告。
狠抓审务公开,以公开促公信。始终坚持立案、庭审、执行、听证、文书和审务“大公开”措施,践行阳光司法,多次邀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观摩庭审、见证执行、阳光评议案件。开展法院“公众开放日”活动,邀请群众走进法院。利用节假日主动走出去,开展法律宣传活动。践行审务公开,主动将立案、开庭、结案等关键节点网上公开、网上查询。践行司法公开,是对案件质量的倒逼,有效提升了法官的责任意识,确保每一个司法案件的实体公正与程序公正,实现审判质量效率指标的大幅度提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