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司法救助显真情 雪中送炭暖寒冬
作者:张北平  发布时间:2018-01-19 15:21:20 打印 字号: | |
图为桂林市委政法委副书记唐恢豪(左一)向申请人了解情况。

118日,桂林市委政法委副书记唐恢豪、桂林市中院赔偿办主任刘新农一行来到平乐县人民法院为7名生活困难的申请执行人发放司法救助金共计9.55万元。

在此次救助对象中,有因遭遇车祸,生活十分困难,而被执行人无履行能力的申请人,也有行动不便的老年人,以及因案件丧失家庭主要劳动力,再次陷入困境的贫困家庭。为了方便行动不便的申请人,唐恢豪、刘新农在平乐法院执行局局长黄少华等法院工作人员的陪同下,驱车前往平乐县福兴乡民益村,把司法救助金亲自送到申请人家中。唐恢豪十分关心申请人的生活情况,在询问申请人在申请执行方面是否还有需要解决的问题后,为申请人提出解决方案,并现场为申请人办理好相关手续。

唐恢豪表示,对生活特别困难的申请人,市委政法委将高度重视,认真审查办理,尽可能给予司法救助,解决当事人的燃眉之急,让更多的当事人感受到司法的温暖。

    近年来,平乐法院切实贯彻“立法为公,执法为民”的理念,积极主动开展司法救助工作,通过开展国家司法救助工作,为当事人解决了部分生活困难,抚慰了当事人及其家属的精神创伤,起到了帮扶弱势群体、化解社会矛盾、促进司法和谐、维护社会稳定的良好社会效果。

来源:平乐县人民法院
责任编辑:邬红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