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桂林中院到平乐法院开展择优选升四级高级法官等级人选推荐会
作者:张北平  发布时间:2018-04-08 15:21:43 打印 字号: | |
平乐法院择优选升高定四级高级法官等级人选推荐会现场。

为推进司法体制改革,建立法官单独职务序列,完成人员分类管理改革的目标,48日上午,桂林市中级人民法院政治部主任赵崇燕、机关党委专职副书记海燕一行到平乐县人民法院开展择优选升四级高级法官等级人选推荐会。平乐法院全体干警参加会议。

会上,赵崇燕就此次四级高级法官晋升的范围和指数、晋升的条件、晋升的工作程序、晋升过程中的纪律监督等方面进行了详细解读。并强调开展选升四级高级法官必须是择优晋升,符合《桂林市法院四级高级法官择优选升推荐、考察工作方案》,必须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职业操守,公道正派,廉洁自律,法学理论水平高,业务工作能力强,能够适应员额法官岗位工作的要求,从而能够实现法院优秀法官合理配置,进一步激发干警干事创业活力,为法院的科学发展提供有力的组织保障。

    据悉,本次考察采取民主推荐、民主测评的方式进行。在全院干警投票后,考察组向班子成员、部门领导了解了被考察对象的德能勤绩方面的情况。

来源:平乐县人民法院
责任编辑:邬红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