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16日上午,平乐县人民法院党组书记、院长于志军组织召开全体干警会议,就桂林市中级人民法院陈敏院长在全市法院政治工作、党风廉政和反腐败工作作的重要讲话再学习、再领会,并在此基础上对平乐法院工作进行了部署。
关于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是平乐法院党组织的政治任务和政治责任,于志军提出了三点要求。一要牢固树立永远在路上的政治意识,推进全面从严治党。全面从严治党永远在路上,是新时代加强党的建设的重要决策部署。要始终坚持严守信念不动摇。坚定理想信念,坚守共产党人精神追求,始终是共产党人安身立命的根本。增强党员干部思想教育的针对性和实效性,特别是要重点抓好学习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这个首要政治任务,深刻领会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的深刻内涵和伟大意义,切实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十九大精神上来,把智慧和力量凝聚到实现十九大确定的宏伟目标和各项任务上来。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武装头脑、指导实践、推动工作。二要适应新要求,履行新使命,深入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全面从严治党,必须坚持思想建党和制度治党相统一、坚持抓“关键少数”和管“绝大多数”相统一。保持高压态势,巩固发展法院系统反腐败斗争压倒性胜利。完善新型审判权监督机制,不断强化不敢腐的震慑,扎牢不能腐的笼子,增强不想腐的自觉,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才不会半途而废,铁的纪律才会转化为党员、干部的自觉遵循。三是明确责任,强化新担当,推动平乐法院从严治党工作实现新发展。要支持纪检监察部门开展工作,进一步强化“两个责任”,要发挥好“领头雁效应”,纪检监察部门要进一步明确职责定位,加强监督执纪问责,认真履行职责。不断强化“全面意识”、“从严意识”、“纪律意识”、“责任意识”和“自律意识”,把党的纪律挺在前面,驰而不息纠正“四风”,真正使纪律成为管党治党的尺子、不可触碰的底线,并确保“质效提升年”主题活动扎实有效。
于志军还就决胜基本解决执行难工作提出了四点要求,一是要加强组织领导,严格责任落实,强化“一把手”责任,落实“一把手”督导解决执行难。切实发挥党组的领导核心作用,加大执行督导力度,在全院形成一把手负总责,主管副院长分工抓、执行局长具体抓的工作合力。法院党组要听取执行工作专题汇报,院长每月至少听取研究一次执行工作情况,分管副院长每半月至少听取研究一次执行工作情况,集中研究解决执行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困难,举全院之力,在人财物各个方面全力支持执行工作,确保打赢“基本解决执行难”这场“硬仗”。二是要精心部署执行工作,全力迎接第三方评估。干警要从规范执行、阳光执行、执行质效、执行保障四个方面,查漏补缺,补齐短板;要明确执行工作3个90%目标,要对照第三方评估指标体系,理顺思路,突出重点,用足、用好执行措施,制定工作进度表,严格按照上级文件要求,制定自查整改工作计划,做好进一步的自查整改工作,以评估实战演习的方式,模拟第三方评估各项指标数据的考核,对照第三方评估指标体系逐项进行对照检查,把工作做细做实,集中一切力量完成评估指标要求,顺利迎接第三方评估工作。三是要紧紧依靠党委领导,加强部门执行联动,促打赢“决胜执行难战役”。紧紧依靠党委及政法委领导,充分发挥好综合治理执行难格局的作用,强化与相关协助执行部门的沟通联系,做到全程留痕、全程公开、全程监控,重点完善财产网络查控,建立协助查找被执行人的常态机制,落实对失信被执行人的联合信用惩戒工作,建立行为类案件执行联动机制,还要积极主动同执行指挥中心成员单位加强沟通协调,真正形成共治执行难的强大合力。四是要完善执行长效机制,提升执行工作质效,巩固扩大执行成果。平乐法院要认真总结执行工作经验做法,使之固定化制度化,特别是在依靠党委领导、各部门有效联动常态化工作机制、法院内部执行工作模式和执行工作措施等方面要形成长效机制,与商业银行以及公安、房产、土地、工商等部门建立“点对点”网络查控机制,覆盖县区农村商业银行、县级房产、土地等相关部门和单位,努力打通财产查控“死角”。不断优化执行资源配置,实施目标量化管理,从制度上巩固扩大执行工作成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