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贯彻落实十九大精神,进一步加大司法公开力度,打造透明法院,让群众更加深入地了解法院、了解法官,提升群众法制观念,强化司法公开、回应民众关切、提升司法公信力,灵川法院在近一年的时间里着重加强和完善司法公开工作并取得了一定的进展性成果。其中,利用中国庭审公开网进行庭审直播成为该院2017年以来的重要工作之一。
一、加强硬件建设和人员培训
案件庭审直播依托网媒优势,打破时空限制,力推庭审活动更加阳光透明,是群众感受人民法院司法公开最直观、最深入、最便捷的途径。为保证庭审直播工作高质量、高效率开展,该院增设庭审直播配套设施,并对庭审网络直播设备进行调试,对书记员及技术人员进行了培训,使书记员能熟练掌握直播的各项技术并与相关庭室密切配合,明确庭审直播的工作流程和考核标准,对直播工作中可能发生的问题,逐一明确应对措施,避免突发事件影响庭审直播,以扎实推进庭审直播工作为突破口,全面推进庭审直播工作的规范开展,着力加快构建开放、动态、透明、便民的阳光司法机制。
二、规范直播流程
(一)直播原则
通过中国庭审公开网对公开开庭审理案件的庭审过程进行直播,应当遵循依法、真实、规范的原则。直播为常态,不直播为例外,以公开为原则、不公开为例外,兼顾司法公开与隐私保护,除了对涉及国家机密、个人隐私、商业秘密及未成年人犯罪等的案件提前报备登记不予直播外,其他案件一律现场进行同声同画面录音录像的直播。
(二)直播流程
各业务庭提前测试直播系统及相关硬件设备是否可以正常使用,对因设备问题无法直播的案件进行提前向审管办报备登记说明理由。设备使用均无问题的,各业务庭在开庭前提前录入庭审信息,开庭时运用直播系统即时直播庭审情况。
(三)注意事项
对于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个人隐私、未成年人犯罪等依法不公开审理的案件不公开直播;对于敏感性群体性案件、社会影响较大或容易导致当事人矛盾激化、影响社会稳定的案件提前向分管领导上报核准是否予以直播;对于检察院明确提出不进行庭审直播并有正当理由的刑事案件不予直播。由相关诉讼参与人提出不进行网络庭审直播情形的,由合议庭进行审查其理由后作出决定是否准许,合议庭难以决定的,报请分管领导和院领导决定。
三、工作督导落实和绩效考核衔接
按照中院党组要求,所有公开开庭案件原则上均进行庭审直播,审管办及时转变工作方向,调整为不直播案件审核备案的工作模式,有效促进了直播工作开展落实。为提高庭审质量,及时发现和纠正庭审中不规范问题,审管办还组织人员对部分直录播庭审进行抽查,对照标准规范庭审直播流程,加强对开庭时间,庭审人员着装、言行等方面的监督,不断提高庭审规范化水平。每月、每季度对各业务庭开展庭审微博直播情况通报,对未按要求直播且未报备的庭审予以点名,将直播情况纳入部门年度综合考评范围。
四、工作进展及存在的问题
2017年,该院依托信息化建设工作开展,加大对庭审网络视频直播的保障力度,新投入资金打造了网络直播审判法庭5个,实现了庭审过程的全程录音、录像和多画面、高清晰同步直播。自该院于2017年4月在中国庭审公开网直播庭审以来,除去设备问题无法正常直播的案件外,已直播案件400余件,实现了法庭内外、线上线下同步直播,打破了时空限制,为阳光司法开启了新模式,增加了司法透明度,实现法院与公众的良性互动。
当然,目前该院在庭审直播方面还存在一些问题:硬件设施不够完备,目前院部只有两个民事审判庭和三个派出法庭可以使用,且偶尔出现故障无法正常使用;依旧存在使用人员操作不熟练、不规范,导致偶尔会出现一些人为的失误的问题。另外,由于该院刚刚开始着手做庭审直播,还存在着直播形式、内容没有统一标准、规范,直播效果和公众期待还存在一定差距,降低了公众的参与度和公众的积极性,不一定能很好的发挥提升群众法制观念、普法学法的作用等,这些问题都有待于该院在今后的工作中进一步想办法予以纠正和完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