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推进党风廉政建设“两个责任”全面落实,做到主体责任明晰化、监督责任具体化,桂林市雁山区人民法院出台《2018年桂林市雁山区人民法院党组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清单》、《2018年区纪委驻雁山区人民法院纪检组、本院监察室党风廉政建设监督责任清单》,进一步厘清党风廉政建设中的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把抽象的责任内容细化分解为具体的任务要求,确保责任落实全覆盖、无死角。
一是把握“两个责任”内涵,细化责任内容。《责任清单》按照“责任清、任务明、工作实”的原则,分类、分项设定责任框架和具体内容,全面明确和细化班子集体、班子领导、班子成员、工作部门四个层面的责任,分别包括院党组、党组成员主体责任和纪检组的监督责任。主体责任清单详细明确院党组、党组书记、其他党组成员的具体职责内容,监督责任清单具体指明纪检组长、纪检组、监察室执纪检查的工作职责,为该院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强化制度约束、提高审判质效提供有力的政策支持和制度保障。
二是厘清成员权责清单,差异化梳理责任。《责任清单》内容涵盖组织领导、干部选拔任用、作风建设、队伍管理、监督执纪、廉政建设、警示教育等多方面内容,既包含每名党组成员履行“一岗双责”的共性,又突出不同岗位职责的特点。结合工作实际,全面梳理每名党组成员应承担的党风廉政建设职责,将主体责任细化分解到每名党组成员,又将监督责任分解明确,实现一级一清单、一人一清单,进一步厘清责任边界,量化职责。
三是坚持以上率下,强化责任落实。在确定责任清单前,深入庭室与干警谈心谈话,多方征求意见。责任清单经党组审定后,形成正式文件,根据责任清单,修定《党风廉政建设责任状》,对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任务进行责任分解,明确党组书记、领导班子、部门负责人在党风廉政建设中的职责分工,层层签订责任状,增强责任意识,一级抓一级,层层传导廉政压力。加强纪检监察部门对“一岗双责”履行情况的监督检查,逐步形成党组主抓、纪检监督、各部门落实、一般干警配合的党风廉政建设责任格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