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区高院戴红兵副院长带队赴桂督导执行工作
作者:陈竞超  发布时间:2018-05-28 15:44:26 打印 字号: | |
  • 区高院督导组深入灵川听取漓江奥林苑案件汇报
  • 现场发言
  • 区高院执行督导组听取桂林执行案件情况汇报

    524日至25日,由自治区高级人民法院党组成员、副院长戴红兵带队,民事审判第一庭庭长唐海波和执行局执行一庭庭长杨家杰组成的区高院执行工作督查组到桂林督导执行工作,帮助解决“财富名城”、“漓江·奥林苑”以及涉军案件等执行大要案,精准指导我市决胜“基本解决执行难”工作,为我市法院执行工作良性发展提供了大力支持与帮助。

    桂林涉楼盘系列执行案件多、涉案标的高、执行难度大,长期未结的状态严重影响了执行案件质效。如“漓江·奥林苑”楼盘案件,南宁、桂林多地法院均有审判执行案件,存在“一房二卖”、“开发商跑路”甚至涉嫌集资贷款诈骗等刑事犯罪问题。

    区高院戴红兵副院长指出,楼盘问题已上升至社会问题,需要党委政府协调有关部门统筹研究才能解决。戴副院长强调,在具体办案过程中要注意以下几点:一是要积极争取当地党委政府支持,主动汇报,涉及刑事犯罪需要公安机关加快侦办力度以及住建规划部门配合的要积极协调推进;二是要强化立审执配合,立案阶段要详细登记当事人基本身份信息并做好财产保全提示工作,审判部门在作出裁判时要把好案件事实关、法律关,确保判项明确、执行内容具有可操作性;三是要充分发挥“执转破”清理涉“僵尸企业”执行积案的功能,在摸清案情的基础上,将符合破产条件的案件依法转入破产程序处理;四是要加强协作及时沟通,三级法院要树立“一盘棋”思想,充分发挥执行会商系统功能作用,上下齐心共同解决困难问题。

    区高院督查组还检查了我市“基本解决执行难”第三方评估相关指标情况,实地调研走访了灵川县法院。市中院党组成员、副院长张德生,党组成员、执行局局长向阳,民事审判第二庭庭长吴小嫦、民事审判第四庭庭长陈卉陪同督导和调研。

来源:桂林市中级人民法院
责任编辑:罗开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