所谓法不容情,一提到法院,相信大多数人浮现在脑海的是一个看似只讲证据、不讲人情的地方。然而,近日象山区人民法院母婴室内的一幕却让我们深深地感受到了司法的温度。
司法“柔情”
近日,该院开庭审理一起离婚案件,原被告双方由于各种原因导致婚姻破裂,原告诉请法院要求离婚,两个婚生的儿子,均由原告抚养至18周岁。鉴于家事的特殊性,在严格遵守法律规定的前提下,该院设置了独立的母婴室和亲情调解室,为带小孩的当事人带来极大方便。为了保证庭审的正常进行,法官在开庭前做了特别准备,将法院的母婴室打开,让家庭其他成员陪护两个孩子在里面玩耍,木马、积木、故事书……这对于孩子来说就是一个小小的童话世界,两个孩子玩得很开心,稚嫩的眼神里充满着童真,他们并不知道父母即将上演一场夺子大战,而另一边,原告与被告正在法官的主持下有序的开展庭审。
家事“亲情”
走进该院家事法庭,浓浓亲情味扑面而来。嫩绿的窗帘、柔软的地板、整洁的沙发、温煦的灯光………站在门外都能立刻感受到一种简单的宁静和家的温暖。“法庭里”,“餐桌审判”方式拉近了法官与当事人之间的距离。将原告、被告席卡改为丈夫、妻子等家庭角色称谓,缓解了部分当事人怕当或不愿当被告的心理,整个庭审现场气氛既严肃又温馨,为有效解决家事纠纷提供舒适的环境。
在家事法庭走廊,该院制作了“家和万事兴”等亲情调解文化走廊,让当事人在潜移默化中接受教育、反思自己。
最终,案件也得到了圆满的化解。
家事审判庭法官说,“在面对各不相同的家庭矛盾、化解家庭纠纷时,只要我们用心倾听、耐心沟通,设身处地的从矛盾双方角度考虑问题,充分利用家事调解手段,找到矛盾根源,抽丝剥茧解决繁杂矛盾,再难断的‘家务事’也能找到解决的良方。”
近年来,该院积极探索、大胆创新,设立了家事调解室、母婴室,对冲动离婚类案件设置离婚冷静期,有针对性的采取上门回访调解等措施,将柔性司法融入每个家事案件审理的点滴,同时,积极探索传统调解与心理辅导相结合融入到家事审判中,减少当事人之间的情绪对抗,进一步增强了司法审理的人性化温度,让当事人切实感受到司法的人文关怀。改革以来,该院共审结家事纠纷案件547起,其中调解结案334起,通过诉前调解引导当事人撤回起诉97件,有效化解家事纠纷,收到良好的社会效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