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感谢党和政府,感谢唐书记,感谢法院,谢谢你们跑这么远来给我送司法救助金,缓解我当前的困难。”6月5日,当申请人从桂林市委政法委副书记唐恢豪手中接过司法救助金时喜不自禁,连声向唐恢豪一行人道谢。
陈某是一起交通事故责任纠纷案件的受害者,事故中受伤造成高位截瘫,法院判处被执行人林某、张某、两家保险公司向陈某赔偿医疗费、住院费、交通费等共28.05万元,两家保险公司已足额赔付,但林某和张某只赔偿了5.2万元,仍有20多万元没有到位。荔浦法院经过对林某和张某进行“四查”,发现均无财产可供执行。而此次交通事故给陈某带来了严重的经济损失和精神损害,陈某无固定经济收入,加上身体已瘫痪,需要专人陪护,本来拮据的家庭雪上加霜,法院审查后决定给予司法救助。
近年来,面对部分道路交通事故人身损害赔偿执行案件中被执行人规避执行、下落不明、无财产可供执行等造成申请执行人生活困难的情况,荔浦法院积极争取救助基金,帮助他们度过难关,传递法院温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