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月8日,自治区政协常委、社会和法制委员会主任李海荣率队,到桂林中院召开提案督办座谈会,重点听取了桂林市破产案件审判工作的开展情况。
座谈会上,桂林中院党组书记、院长陈敏就桂林市破产案件审判工作的情况进行了汇报。桂林市两级法院破产案件审判的主要做法是,一是积极争取支持,努力形成改革合力;二是牢牢把握方向,探索快速审理模式;三是全面释放破产功能,执行转破产助力化解执行难;未雨绸缪,设立清算与破产审判庭。同时,陈敏建议全区从加强破产企业法宣传、强化破产审判专业化、完善破产管理人制度以及建立常态化统一协调机制四个方面加强破产审判工作。
听取汇报后,李海荣表示桂林市破产案件审理工作已经积累了一些经验和可行的做法,为全区各市开展破产清算案件提供了可供借鉴的经验。调研组将会把这次搜集的意见和建议进行提炼形成提案,向自治区政协进行汇报。希望桂林市继续在破产清算案件工作中做更多有益的探索,为桂林市社会经济发展创造良好的环境。
据了解,2014年桂林市荔浦县被最高法确定为破产案件审理方式改革试点,桂林市两级法院在破产案件快速审理、执转破衔接等方面积累了一定的经验。2015年至今,桂林市两级法院共受理破产案件28件,审结12件,未结16件,结案率为42.86%。其中,破产清算结案11件,破产重整结案1件。
自治区政协委员、社会和法制委员会副主任蒋浦,自治区高院副巡视员林立,桂林中院党组成员、副院长张德生,自治区政协社会和法制委员会相关人员,以及桂林市政协、工信委、国资委、财政局、市中院相关庭室负责人参加了座谈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