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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意:吸毒犯法,收留他人吸毒也犯法
作者:邓志芳 李萍  发布时间:2018-06-19 08:42:30 打印 字号: | |

毒品会让人失去理智,人格扭曲,变得贪婪堕落,给社会带来许多不安定的因素,让和谐的社会蒙上一层灰色的阴影,让成千上万的家庭支离破碎。近日,荔浦法院审理了一起收留他人吸毒的案件,三位被告人本该在努力奋斗的年纪,却被毒品给残害了。荔浦法院一审宣判被告人周某某、覃某某、吴某某因犯容留他人吸毒罪,判处有期徒刑七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一千元。

据悉,2017年10月上旬,被告人周某某、覃某某、吴某某在荔浦县荔城镇某合租房的客厅内,容留范某某吸食毒品冰毒。当日20时至23时许,周某某、覃某某、吴某某再次在该合租房的客厅内,容留冯某某、何某某、阎某吸食毒品冰毒。次日22时许,公安民警在该合租房内将周某某、覃某某、吴某某及吸毒人员范某某、冯某某、何某某、阎某当场抓获,并提取了吸毒工具自制冰壶1个、锡纸2条、塑料吸管3根及打火机1个。

    荔浦法院审理后认为,被告人周某某、覃某某、吴某某容留他人吸毒的行为已构成容留他人吸毒罪。公诉机关指控的犯罪事实清楚,与法庭经审理查明的犯罪事实相符,证据确实、充分,指控罪名成立,依法应当在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罚金的量刑幅度内追究三被告人的刑事责任。三被告人共同容留他人吸毒,是共同犯罪。在共同犯罪中作用相当,不区分主、从犯;被告人周某某、覃某某、吴某某到案后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依法可以从轻处罚。荔浦法院根据刑法的规定,遂作出以上判决。

来源:荔浦县人民法院
责任编辑:邬红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