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10日,自治区高院副巡视员黄坚与高院执行局执行一庭领导同志一行,在桂林市中院领导的陪同下,到七星法院督导检查桂林市两个基层法院基本解决执行难工作,听取两个法院执行工作情况汇报,对各法院面临的问题进行了分析研究,并进行了细致全面的指导,七星法院院长及执行工作负责同志、象山法院主管副院长及执行局领导作了工作汇报。
黄坚副巡视员针对两个法院的工作汇报指出:第一,各院主要负责人和直接责任领导对第三方指标的计算方式,以及华宇系统的操作方法应该做到心中有数,检查敦促才能做到精准、正确。第二,对于终本合格率尚未达标的原因,要及时进行分析,从措施、手段、录入三个方面逐一排查,有的放矢。第三,对于上级法院挂网的信访件要同样引起重视,避免发生重大事故,三级法院挂网案件必须做到百分之百录入。第四,严格终本案件程序,对过去已经按终本结案的再次筛查,发现不合规的要依法恢复执行。第五,进一步深化相关机构的配合协调工作,因现实原因引发的查、冻、扣、转、划不畅的,上级法院应适时介入,与同级政府或主管部门进行沟通协调。
黄坚副巡视员表示,基层法院在人、财、物有限的情况下要善于搞“集约经营”,按当年标准列出清单后,可以进行打包分类处理,从而尽最大可能节约人力、物力,提高执行效率。对此,他提出了以下几点要求:首先,要对标完善各环节手续,切实认真合规合法做到“三补”,即——补执行动作(措施),补案卷材料,补线上录入。其次,要做到线上线下同步统一。第三,要做到主管领导和主要负责人压实监督责任。
当天高院领导同志还现场对两个基层法院正在审理的若干件重大疑难和涉政府机关案件进行了协调、指导,同时敦促各级法院必须严格依法、依规办案,坚决维护司法尊严和国家法治,杜绝人情案、关系案,即使涉及政府部门的案件,也决不能搞特殊,必须将基本解决执行难的指导精神贯彻到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