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桂林市中级人民法院2017年部门决算
作者:桂林市中级人民法院  发布时间:2018-07-27 10:16:49 打印 字号: | |

    

 

第一部分:桂林市中级人法院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第二部分:桂林市中级人法院2017年部门决算报表 

表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表二:收入决算表 

表三:支出决算表 

表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表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表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表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表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第三部分:桂林市中级人法院2017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2017 年度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二、2017 年度一般公共预算支出决算情况。 

三、2017 年度政府性基金支出决算情况。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五、2017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六、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桂林市中级人法院概况 

一、主要职能 

1、依法审判法律规定由市中级法院管辖的刑事、民事、行政等第一审案件。 

2、依法审判法律规定由市中级法院管辖的刑事、民事、行政等第二审案件。 

3、审理自治区高级法院指令再审的案件;审理本院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提起再审的案件;受理不服基层法院裁判生效的各类申诉和再审申请案件,对其中确有错误的,提审或指令基层法院再审。 

4、依法审判由市人民检察院按照审判监督程序提起的抗诉案件。 

5、依法对基层法院行使案件指定管辖权。 

6、监督、指导基层人民法院的审判工作。 

7、审判区高级法院交由的刑事、民事、行政案件。 

8、依法行使司法执行权和司法决定权。对基层人民法院的执行案件进行业务上监督、指导和工作上的统一协调、指挥。 

9、依法决定国家赔偿。 

10、依法进行司法技术鉴定。 

11、调查研究审判工作中的法律政策及疑难问题,总结审判工作经费;对相关的法律、法规草案提出意见;针对案件审理中发现的问题提出司法建议。 

12、对市中级法院的法官和其他工作人员组织专业培训;指导基层人民法院的思想政治工作和教育培训工作;按照权限管理法官和其他工作人员;协助地方党委考察协管干部人选和抓好班子建设;协助市主管部门管理全市各基层法院的机构、编制工作。 

13、领导全市法院的监察工作。 

14、在审判工作中宣传法制,教育公民自觉遵守宪法和法律。 

15、管理本院的司法行政事务及负责全市各基层法院的有关经费和物资装备;指导基层人民法庭建设和基层人民法院开展岗位目标责任制管理工作。 

16、承办其他应由市中级法院负责的工作 

二、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办公室、政治部、宣传科、立案一庭、立案二庭、刑事审判一庭、刑事审判二庭、未成年人案件审判庭、民事审判一庭、民事审判二庭、民事审判三庭、民事审判四庭、行政审判庭、审判监督庭、执行庭(执行工作局)、赔偿委员会办公室、政策研究室、司法警察支队、司法行政装备管理处、司法技术科、纪检监察室、机关党委。 

 

第二部分:桂林市中级人法院 2017年度部门决算报表 

 表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单位:万元 

收入 

支出 

项目 

决算数 

项目 

决算数 

一、财政拨款 

7518.04

一、一般公共服务支出 

 

二、事业收入 

 

二、外交支出 

 

三、事业单位经营收入 

 

三、教育支出 

 

四、其他收入 

 

四、公共安全支出 

6728.39 

 

 

五、文化体育与传媒支出 

 

 

 

六、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 

86.60 

 

 

七、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 

308.96 

 

 

八、城乡社区支出 

74.14 

 

 

九、农林水支出 

19.00 

 

 

十、住房保障支出 

300.96 

 

 

 

 

 

 

 

 

 

 

 

 

 

 

 

 

 

 

 

 

 

 

 

 

 

 

…… 

 

本年收入合计 

 

本年支出合计 

 

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 

 

结余分配 

 

上年结转 

 

年末结转与结余 

 

 

 

 

 

收入总计 

7518.04

支出总计 

7518.04

注:本表反映部门本年度的总收支和年末结转结余情况。


表二:收入决算表

单位:万元                    

项 目 

本年收入合计 

财政拨款收入 

上级补助收入 

事业收入 

经营收入 

附属单位上缴收入 

其他收入 

科目编码 

科目名称 

栏次 

1

2

3

4

5

6

7

合计 

7518.04  

7518.04  

 

 

 

 

 

204 

公共安全支出 

6728.39  

6728.39  

 

 

 

 

 

20405 

法院 

6728.39  

6728.39  

 

 

2040501

  行政运行

3829.80

3829.80

2040502

  一般行政管理事务

2682.11

2682.11

 

 

 

 

 

2040504

  案件审判

87.00

87.00

 

 

 

 

 

2040505

  案件执行

72.58

72.58

 

 

 

 

 

2040506

  两庭建设

56.89

56.89

 

 

 

 

 

208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

86.60

86.60

 

 

 

 

 

20805

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

86.60

86.60

 

 

 

 

 

2080501

  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离退休

86.60

86.60

 

 

 

 

 

210

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

308.96

308.96

 

 

 

 

 

21011

行政事业单位医疗★

308.96

308.96

 

 

 

 

 

2101101

  行政单位医疗★

174.64

174.64

 

 

 

 

 

2101103

  公务员医疗补助★

134.32

134.32

 

 

 

 

 

212

城乡社区支出

74.14

74.14

 

 

 

 

 

21208

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收入及对应专项债务收入安排的支出

74.14

74.14

 

 

 

 

 

2120899

  其他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收入安排的支出

74.14

74.14

 

 

 

 

 

213

农林水支出

19.00

19.00

 

 

 

 

 

21305

扶贫

19.00

19.00

 

 

 

 

 

2130599

  其他扶贫支出

19.00

19.00

 

 

 

 

 

221

住房保障支出

300.96

300.96

 

 

 

 

 

22102

住房改革支出

300.96

300.96

 

 

 

 

 

2210201

  住房公积金

300.96

300.96

 

 

 

 

 

 

 

 

 

 

 

 

 

 

 

 

 

 

 

 

 

 

 

                   

注:本表反映部门本年度取得的各项收入情况。

 

 

表三:支出决算表

单位:万元

项 目

本年支出合计

基本支出

项目支出

上缴上级支出

经营支出

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

科目编码

科目名称

栏次

1

2

3

4

5

6

合计

7518.04

4439.72

3078.32

204

公共安全支出

6728.39

3829.80

2898.58

20405

法院

6728.39

3829.80

2898.58

2040501

  行政运行

3829.80

3829.80

0.00

2040502

  一般行政管理事务

2682.11

0.00

2682.11

 

 

 

2040504

  案件审判

87.00

0.00

87.00

 

 

 

2040505

  案件执行

72.58

0.00

72.58

 

 

 

2040506

  两庭建设

56.89

0.00

56.89

 

 

 

208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

86.60

0.00

86.60

 

 

 

20805

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

86.60

0.00

86.60

 

 

 

2080501

  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离退休

86.60

0.00

86.60

 

 

 

210

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

308.96

308.96

0.00

 

 

 

21011

行政事业单位医疗★

308.96

308.96

0.00

 

 

 

2101101

  行政单位医疗★

174.64

174.64

0.00

 

 

 

2101103

  公务员医疗补助★

134.32

134.32

0.00

 

 

 

212

城乡社区支出

74.14

0.00

74.14

 

 

 

21208

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收入及对应专项债务收入安排的支出

74.14

0.00

74.14

 

 

 

2120899

  其他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收入安排的支出

74.14

0.00

74.14

 

 

 

213

农林水支出

19.00

0.00

19.00

 

 

 

21305

扶贫

19.00

0.00

19.00

 

 

 

2130599

  其他扶贫支出

19.00

0.00

19.00

 

 

 

221

住房保障支出

300.96

300.96

0.00

 

 

 

22102

住房改革支出

300.96

300.96

0.00

 

 

 

2210201

  住房公积金

300.96

300.96

0.00

 

 

 

 

 

 

 

 

 

 

 

注:本表反映部门本年度各项支出情况。

 

表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单位:万元

收 入

支 出

项 目

行次

金额

项 目

行次

合计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

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

栏 次

1

栏 次

2

3

4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

1

7443.90

一、一般公共服务支出

18

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

2

74.14

二、外交支出

19

3

三、教育支出

20

4

四、公共安全支出

21

6728.39

6728.39

 

5

五、文化体育与传媒支出

22

6

六、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

23

86.60

86.60

7

七、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

24

308.96

308.96

8

八、城乡社区支出

25

74.14

74.14

9

九、农林水支出

26

19.00

19.00

10

十、住房保障支出

27

300.96

300.96

11

28

本年收入合计

12

7518.04

本年支出合计

29

7518.04

年初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

13

年末结转和结余

30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

14

31

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

15

32

合计

17

合计

34

注:本表反映部门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的总收支和年末结转结余情况。

表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单位:万元

项 目

合计

基本支出

项目支出

科目编码

科目名称

栏次

1

2

3

合计

7443.90

4439.72

3004.18

204

公共安全支出

6728.39

3829.80

2898.58

20405

法院

6728.39

3829.80

2898.58

2040501

  行政运行

3829.80

3829.80

0.00

2040502

  一般行政管理事务

2682.11

0.00

2682.11

2040504

  案件审判

87.00

0.00

87.00

2040505

  案件执行

72.58

0.00

72.58

2040506

  两庭建设

56.89

0.00

56.89

208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

86.60

0.00

86.60

20805

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

86.60

0.00

86.60

2080501

  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离退休

86.60

0.00

86.60

210

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

308.96

308.96

0.00

21011

行政事业单位医疗★

308.96

308.96

0.00

2101101

  行政单位医疗★

174.64

174.64

0.00

2101103

  公务员医疗补助★

134.32

134.32

0.00

213

农林水支出

19.00

0.00

19.00

21305

扶贫

19.00

0.00

19.00

2130599

  其他扶贫支出

19.00

0.00

19.00

221

住房保障支出

300.96

300.96

0.00

22102

住房改革支出

300.96

300.96

0.00

2210201

  住房公积金

300.96

300.96

0.00

注:本表反映部门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实际支出情况。

 

 

 

 


表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单位:万元

 

人员经费

公用经费

经济分类科目编码

科目名称

金额

经济分类科目编码

科目名称

金额

301

工资福利支出

3286.41

302

商品和服务支出

761.52

30101

  基本工资

958.24

30201

  办公费

97.30

30102

  津贴补贴

1061.58

30202

  印刷费

8.50

 30103

  奖金

935.71

30205

  水费

9.40

 30108

  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

174.64

30206

电费

22.83

30109

  职业年金缴费

134.32

30207

邮电费

11.89

30199

  其他工资福利支出

21.92

30209

物业管理费 

5.78

303

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

379.03

30211

差旅费 

134.71

30301

  离休费

48.10

30213

维修(护)费

5.30

30302

  退休费

30214

租赁费

 30304

  抚恤金

21.76

30215

会议费 

0.07

 30305

  生活补助

2.46

30216

培训费

16.89

30311

  住房公积金

300.96

30217

公务接待费

6.77

30399

  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

5.75

30226

劳务费

25.48

 

 

 

30228

工会经费

39.37

 

 

 

30229

福利费

4.76

 

 

 

30231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

96.53

 

 

 

30239

其他交通费用

259.13

 

 

 

30299

其他商品服务支出

16.81

 

 

 

310

其他资本性支出

12.76

 

 

 

31002

 办公设备购置

7.65

 

 

 

31013

公务用车购置

5.11

人员经费合计

3665.44

公用经费合计

774.28

注:本表反映部门本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明细情况。


 

 

 

表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单位:万元

2017年度预算数

2017年度决算数

合计

因公出国

(境)费

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

公务接

待费

合计

因公出国

(境)费

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

公务接

待费

小计

公务用车 购置费

公务用车 运行费

小计

公务用车 购置费

公务用车 运行费

1

2

3

4

5

6

7

8

9

10

11

12

110.85

0

102.6

8.25

201.34

0

201.34

69.27

124.43

7.64

注:本表反映部门本年度“三公”经费支出预决算情况。其中。2017年度预算数为“三公”经费年初预算数,决算数是包括当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以前年度结转资金安排的实际支出。


表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

单位:万元

 

   

年初结转和结余

本年收入

本年支出

年末结转和结余

 

功能分类科目编码

科目名称

小计

基本支出 

项目支出

 
 
 

栏次

1

2

3

4

5

6

 

合计

74.14

74.14

74.14

 

212

城乡社区支出

74.14

74.14

74.14

 

21208

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收入及对应专项债务收入安排的支出

74.14

74.14

74.14

 

2120899

  其他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收入安排的支出

74.14

74.14

74.14

 

 

注:本表反映部门本年度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及结转和结余情况。

 


第三部分:桂林市中级人法院2017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2017年度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一)本部门2017年度总收入7518.04万元,其中本年收入7518.04万元。收入具体情况如下:

1.财政拨款收入7518.04万元,为自治区本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较2016年度决算数7429.82万元增加88.22万元,增长1.19 %

2.其他收入0万元,为预算单位在财政拨款收入

事业收入经营收入之外取得的收入。较2016年度决算数增加(减少)0万元,增长(下降)0%

3.上年结转和结余0万元,为以前年度支出预算因客观条件变化未执行完毕、结转到本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既包括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也包括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的结转和结余。

(二)本部门2017年度总支出7518.04万元,其中本年支出7518.04万元。支出具体情况如下:

1.公共安全支出6728.39万元:主要用于桂林市中级人民法院本级2016年全年人员经费、公用经费及项目建设支出。2016年度决算数增加105.06万元,增长1.59 %

2.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86.6万元:主要用于我院离退休人员工资保障等支出。

3.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308.96万元:中级法院本级医疗费用及公务员医疗补助支出。

4.城乡社区支出74.14万元:因拨付指标来源特殊,单独列示但统筹在公用经费中开支,主要用于我院法警训练场建设支出。

5.农林水支出19万元:主要是用于我院的扶贫工作支出。

6.住房保障支出300.96万元:主要用于按照国家政策规定向职工发放的住房公积金等住房改革方面的支出。

二、2017 年度一般公共预算支出决算情况。

桂林市中级人法院2017 年度一般公共预算支出7443.9万元,其中:基本支出4439.72万元,项目支出3004.18万元。其中:

行政运行3829.8万元,同比20164051.51万元,减少221.71万元,降低5.47%

一般行政管理事务2682.11万元,同比20161992.02万元增加690.09万元,增加34.64%

案件审判87万元,同比2016405.73万元减少318.73万元,降低%78.56%

案件执行72.58万元,同比201636.68万元增加35.9万元,增长97.9%

两庭建设56.89万元,同比2016137.39万元减少80.5万元,降低58.59%

社会保障就业支出86.6万元。为新调整功能科目,核算离退休人员工资等。

    扶贫支出19万元,同比20168万元增加11万元,增长137.5%

    医疗与计划生育支出308.96万元,同比2016382.85万元减少73.89万元,降低19.3%

住房公积金300.96万元,同比2016260.76万元增加40.2万元,增长15.42%

三、2017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17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4439.72万元,其中:人员经费3665.44万元,较2016年度决算数4190.03减少524.59万元,下降12.52%。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公用经费774.28万元,较2016年度决算数505.09万元增加269.19万元,增长53.3%。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等。

四、2017年度政府性基金支出决算情况

桂林市中级人法院2017年度政府性基金支出74.14万元,其中:基本支出0万元,项目支出74.14万元。

为城乡社区支出74.14万元,较2016年度决算数154.89万元减少80.75万元,下降52.13 %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17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三公”经费支出决算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0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201.34万元;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7.64万元。具体情况如下:

(一)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万元。全年使用财政拨款安排桂林市中级人法院出国团组0个,参加其他单位组织的出国团组0个,全年因公出国(境)团组共计0个,累计0 人次。

(二)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201.34万元。其中:

公务用车购置支出69.27万元。购置了一台执法执勤业务用车,一台特种专业。公务用车运行支出124.43万元。主要用于机要文件交换、市内因公出行以及开展审判、执行业务所需车辆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2017年,桂林市中级人法院开支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33  辆,全年运行费支出124.43万元,平均每辆3.77万元。

(二)公务接待费支出7.64万元,国内公务接待批次 136次,608人次。外事接待一次为东盟大法官考察桂林市法院,国(境)外公务接待批次 0次,0人次。国(境)外公务接待批次 0次,人次0 次。

 

六、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一) 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说明。

2017年本部门机关运行经费支出774.28万元(与部门决算CS05表《部门决算相关信息统计表》第22行金额一致),比2016年增加269.19万元,增长53.29%。主要原因是:因法院工作无法准确的区分日常公用和办案业务,2017机关运行较2016年相比,多使用了按核算规定应计入机关运行经费的指标(行政运行类),以至数据统计形成了机关运行经费的增加比例过大。

(二)政府采购支出情况说明。

2017年本部门政府采购支出总额802.18万元,为货物类528.08万元(其中:办公设备购置68.79万元,专用设备购置324.13万元,公务用车购置69.27万元,其他资本性支出65.88万元),工程类74.14万元(其中:法警训练场建设74.14万元,服务类为199.96万元(物业公司的物业管理费)。

(三)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截至20171231日,本部门共有车辆33辆,其中,部级领导干部用车0 辆、一般公务用车 3 辆、一般执法执勤用车23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7辆、其他用车0辆;单位价值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43台(套),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5台(套)。

(四)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

1)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

根据财政预算管理要求,我部门组织对2017年度一般公共预算项目支出全面开展绩效自评。其中,一级项目2个,二级项目0个,共涉及资金663万元,自评覆盖率达到100 %

共组织对“中央政法转移支付资金”等2 个项目进行了绩效评价,涉及一般公共预算支出663万元。从评价情况来看,以上两个项目均按照财政绩效考评设定的指标开展,并达到了项目申请时设定的各项绩效目标,已经桂林市财政局绩效考评办评定为优良以上等次。

 

 

2017年中级法院政法转移支付办案业务经费,业务装备经费项目

财政支出预算绩效指标自评表 

一级指标

分值

二级指标 

分值 

指标内容 

指标值 

评分细则 

自评分 

佐证材料 

备注 

投入指标

25

资金到位率

5

资金到位率=(实际到位资金/计划投入资金)×100%

资金到位率达100%

到位率100%5分,每少10个百分点以内扣1分,扣完为止。

5

《关于批复桂林市中级人民法院2017年部门预算的函》(市财预函20172号)
《关于批复2017年全区法院政法转移支付资金业务装备采购计划的通知》(桂高法20174号)

 

预算支出进度

20

预算支出进度是否达到90%以上。

预算支出进度达到90%以上

预算支出进度达到90%以上(含90%)得20,每少1个百分点扣1分,扣完为止。

20

《财政经费集中支出明细表》

 

过程指标

45

项目资金专项核算

10

专项资金是否按《行政单位财务规则》和《事业单位财务规则》专款专用,专项核算。

专项资金必须按《行政单位财务规则》和《事业单位财务规则》专款专用,专项核算

专项资金按《行政单位财务规则》和《事业单位财务规则》专款专用3分,专项核算得7分,否则0分。

10

《关于进一步加强桂林市本级政府采购管理工作的通知》(市政办【201539号)

 

资金使用合规性

10

①是否符合国家财经法规和财务管理制度以及有关专项资金管理办法的规定;
②资金的拨付是否有完整的审批程序和手续;
③是否符合项目预算批复或合同规定的用途;
④是否存在截留、挤占、挪用、虚列支出等情况。

①符合国家财经法规和财务管理制度以及有关专项资金管理办法的规定;
②资金的拨付有完整的审批程序和手续;
③符合项目预算批复或合同规定的用途;
④不得存在截留、挤占、挪用、虚列支出等情况。

①是否符合国家财经法规和财务管理制度以及有关专项资金管理办法的规定;(3分)
②资金的拨付是否有完整的审批程序和手续;(2分)
③是否符合项目预算批复或合同规定的用途;(3分)
④是否存在截留、挤占、挪用、虚列支出等情况。(2分)

10

《关于批复桂林市中级人民法院2017年部门预算的函》(市财预函20172号)
《关于进一步加强桂林市本级政府采购管理工作的通知》(市政办【201539号)

 

过程指标

资金管理有效性

5

①是否已制定或出台相应的项目资金管理办法;                              ②是否已制定或出台相应的监督检查机制;                                ③是否采取了相应的监督检查措施或手段。

①已制定或出台相应的项目资金管理办法;         ②已制定或出台相应的监督检查机制;            ③采取了相应的监督检查措施或手段。

①是否已制定或出台相应的项目资金管理办法;(1分)                      ②是否已制定或出台相应的监督检查机制;(2分)
③是否采取了相应的监督检查措施或手段。(2分)

5

《桂林市中级人民法院财务管理规定》(桂市中法〔2011162号)

 

项目结余资金使用情况

5

项目结余资金是否继续按照资金管理办法确定范围安排使用。

项目结余资金继续按照资金管理办法确定范围安排使用。

项目结余资金是否继续按照资金管理办法确定范围安排使用。(5分)

5

《财政经费集中支出明细表》

 

预算绩效材料报送及时性

5

项目单位是否及时报送预算绩效管理工作相关材料

项目单位及时报送预算绩效管理工作相关材料

项目单位及时报送材料得5分,每晚报一次扣1分,扣完为止。

5

《中级法院2017年政法转移支付业务装备经费财政支出绩效报告》、《2017年桂林市本级预算绩效管理项目基本情况表》、2017年中级法院政法转移支付项目财政支出预算绩效指标自评表

 

项目管理

10

①项目是否执行招投标或政府采购制度;      
②项目是否已制定或具有相应的审核验收制度;                               ③项目是否在规定的时间内如期完工,并按规定对项目进行审核验收。

①项目执行招投标或政府采购制度;                
②项目已制定或具有相应的审核验收制度;          
③项目在规定的时间内如期完工,并按规定对项目进行审核验收。

①项目是否执行招投标或政府采购制度; (4分)                      ②项目是否已制定或具有相应的审核验收制度;(3分)               ③项目是否在规定的时间内如期完工,并按规定对项目进行审核验收。(3分)

10

《关于进一步加强桂林市本级政府采购管理工作的通知》(市政办【201539号)

 

产出指标

30

数量指标

10

项目实施的实际产出数,用以反映和考核项目产出数量目标的实现程度。

项目实施的实际产出数,用以反映和考核项目产出数量目标的实现程度。

实际完成率=(实际产出数/计划产出数)×100%
实际产出数:一定时期(本年度或项目期)内项目实际产出的产品或提供的服务数量。
计划产出数:项目绩效目标确定的在一定时期(本年度或项目期)内计划产出的产品或提供的服务数量。

10

《财政经费集中支出明细表》

2017年部门预算批复的绩效目标和指标为准

质量指标

5

项目完成的质量标准,用以反映和考核项目产出质量目标的实现程度。

项目完成的质量标准,用以反映和考核项目产出质量目标的实现程度。

完成及时率=[(计划完成时间-实际完成时间)/计划完成时间]×100%
实际完成时间:项目实施单位完成该项目实际所耗用的时间。
计划完成时间:按照项目实施计划或相关规定完成该项目所需的时间。

5

《财政经费集中支出明细表》

时效指标

5

项目实际完成时间,用以反映和考核项目产出时效目标的实现程度。

项目实际完成时间,用以反映和考核项目产出时效目标的实现程度。

质量达标率:按项目计划标准验收合格。
质量达标产出数:项目期内完成既定质量标准的产品或服务数量采购。
既定质量标准是指项目实施单位设立绩效目标时依据计划标准、行业标准、历史标准或其他标准而设定的绩效指标值。

5

《财政经费集中支出明细表》

成本指标

5

完成项目计划工作目标的实际成本,用以反映和考核项目的成本节约程度。

完成项目计划工作目标的实际成本,用以反映和考核项目的成本节约程度。

成本节约率=[(计划成本-实际成本)/计划成本]×100%
实际成本:项目实施单位如期、保质、保量完成既定工作目标实际所耗费的支出,按最终政府采购竣工结算价格为实际成本。
计划成本:项目实施单位为完成工作目标计划安排的支出,预算批复286万元。

5

《财政经费集中支出明细表》

效益指标

经济效益指标

2

项目实施对经济发展所带来的直接或间接影响情况。

项目实施对经济发展所带来的直接或间接影响情况。

项目实施没有对经济的直接影响,间接影响是通过建立法治国家,构建和谐社会,保证经济平稳发展。是否间接促进经济2分。

2

《财政经费集中支出明细表》

社会效益指标

6

项目实施对社会发展所带来的直接或间接影响情况。

项目实施对社会发展所带来的直接或间接影响情况。

通过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推动建立法治国家。与法院有工作往来的各业务部门及案件当事人是否满意6分。

6

2017年中级法院政府工作报告

生态效益指标

0

项目实施对生态环境所带来的直接或间接影响情况。

项目实施对生态环境所带来的直接或间接影响情况。

无(业务装备按科学标准选取,通过政府采购完成建设,并将按照规定处置维修更换的电子元件,因此项目对生态环境影响为0)。

0

可持续影响指标

5

项目后续运行及成效发挥的可持续影响情况。

项目后续运行及成效发挥的可持续影响情况。

提高工作效率,高质量的审结与执行逐年大幅度增长的各类案件。通过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推动建立法治国家,构建高度民主、文明的和谐社会。人民群众及各级业务部门审查满意通过5分。

5

2017年中级法院政府工作报告

服务对象满意度指标

6

社会公众或服务对象对项目实施效果的满意程度。社会公众或服务对象是指因该项目实施而受到影响的部门(单位)、群体或个人。一般采取社会调查的方式。

社会公众或服务对象对项目实施效果的满意程度。社会公众或服务对象是指因该项目实施而受到影响的部门(单位)、群体或个人。一般采取社会调查的方式。

每年全市人民代表大会对中级法院上年度工作报告进行审议并对中级法院整体工作表现进行表决。人大代表表是否决通过12分。

6

2017年中级法院政府工作报告获市人大全票通过

合计

100

 

100

 

 

 

100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自治区财政部门当年拨付的资金。

二、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

三、年初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 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四、结余分配:指事业单位按规定提取的职工福利基金、事业基金和缴纳的所得税,以及建设单位按规定应交回的基本建设竣工项目结余资金。

五、年末结转和结余:指本年度或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无法按原计划实施,需要延迟到以后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六、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七、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八、“三公”经费:纳入自治区财政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自治区本级各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九、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来源:桂林市中级人民法院
责任编辑:邬红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