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2017年4月桂林市雁山区人民法院被区高院确定为全区内设机构改革试点单位以来,该院就把内设机构改革列为全院重点工作,针对内设机构改革工作做好调研、谋划,特别是在人事调配、团队建设方面均以《自治区以下人民法院内设机构改革试点工作方案》为原则核心开展工作,做好内设机构改革的前期准备工作。
一是强化改革政策学习。该院确定为内设机构改革试点单位后,朱建荣院长非常重视此项工作,召集党组会、全院干警大会,传达《自治区以下人民法院内设机构改革试点工作方案》精神,并成立机构改革领导小组。组织全体干警学习,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上级法院决策部署上来,全面收集梳理深化内设机构改革有关政策信息,深入领会精神,切实把握好内设机构改革的指导思想、目标原则及改革方向和任务。
二是充分调研,掌握干警思想动态,营造良好改革环境。及时召开内设机构改革动员大会,开展自上而下的谈心活动。针对机构改革的设想和策划,院长与党组成员谈、主管领导与各部门负责人谈、部门领导与普通干警谈。除此之外,政工科组织召开该院中层领导机构改革研讨会,了解干警想法,收集中层骨干建议,充分掌握干警思想动态,为下一步推进改革工作进行调研、预热。
三是团队组建等人事工作坚持审判职能优化,内部管理扁平化的原则,为下一步内设机构改革做好前期准备。一方面,该院组建新型审判团队时,在立案、审判、执行大分类的前提下,优化重组刑、民、行政审判团队,实行统一轮流分案制,淡化各审判业务庭人员管理的差别,强化审判团队的审判职能。另一方面,该院积极主动向雁山区委、区组织部汇报内设机构改革工作及动向,明确内设机构改革期间,一律停止增设机构。同时对机构规格、人员编制和领导职数等进行摸底确定,为下一步推进内设机构改革营造良好氛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