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恭城瑶族自治县人民法院依法司法拍卖被执行人徐某、孙某位于恭城镇燕新路的房屋一栋,起拍价50.868万元,成交价104.368万元 ,溢价率高达105.17%。
申请人广西恭城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因被执行人徐某、孙某未按时偿还其借款诉至恭城瑶族自治县人民法院。法院判决后,徐某、孙某一直未履行40万元本金及利息的还款义务。无奈之下,申请人到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案件进入执行程序后,执行法官依法对被执行人徐某、孙某下达了执行通知书、报告财产令、限制高消费令,责令被执行人履行法律义务,但被执行人迟迟不履行法院判决。因此,法院依法查封拍卖了被执行人徐某、孙某名下的房屋。
为实现“用两到三年时间基本解决执行难问题”的目标,恭城法院积极推进网络司法拍卖,成为了执行攻坚的“助推器”,这种具备透明、高效、零佣金等优势的拍卖方式正被越来越多的人接受。
2018年以来,恭城法院开展网络拍卖 8次,成交总金额248.1万元,标的物成交率 100%,溢价率为33%,为当事人节约佣金约12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