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月6日,一名七旬老妪带着锦旗与感谢信来到秀峰法院执行局。
“我找小黄法官,真是太感谢你们了,为我一个七十多的老人在这么短时间内追回全部欠款。”
2017年11月,本案的申请执行人韦某玲将同胞姐妹韦某华告上法庭,要求对方偿还借款本金十二万余元。判决生效后,被执行人以现在没钱和姐妹感情为重,一拖再拖。无奈之下,韦某玲只得申请执行。
案件受理后,经传唤被执行人主动作出还款计划,并提供自己社保账号,同意每月由法院扣划1000元。但考虑到申请人年事已高,照此计划履行时间太久,申请人也提出对方有其他可供执行财产。因此,在被执行人拒不如实申报财产的情况下,执行法官对其做出拘留决定。收到拘留决定书后,对方立即“服软”,表示有钱还,十三万元连本带利归还申请人。
“谢谢,再次感谢你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