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加二”,“白加黑”,比感冒片还灵的执行良药
自从进入“执行难”攻坚冲刺阶段以来,法院执行局就成了一个没有白天黑夜,分不清上班下班,不知道今天周几的“异次元时空”,执行干警的生理潜能和精神潜能都得到了前所未有的释放。虽然在满屋的卷宗面前累弯了腰,可头脑比任何时候都清醒,眼睛也比以往更清亮,可以说,“两到三年基本解决执行难”不仅是解决了沉淀在司法执行系统当中多年的积重旧案,更是从根本上唤醒了执行干警积极履职与创新履职的意识。
一方面,要力争在8月底的第三方评估验收中获得高分,反复的案卷整理查验操作让每个人都具备了一对利眼、一双巧手;另一方面,通过短期内集中处理大量积重旧案,极大强化了办案人员的业务能力。
就在这两个月,七星法院执行局即在热火朝天的迎评备验过程中,巧妙办结了两起疑难案件,小秀了一把攻坚“执行难”的漂亮成果。
好心法官却遭遇道德绑架,一招拆解当事人心服口服
法官好心不领情,道德绑架阻执行
2017年底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桂林支行(以下简称浦东银行)向桂林市七星区人民法院提出强制执行申请,要求桂林桂山机械制造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桂山机械)履行执行和解协议,偿还其金融贷款四百余万元。法院经审理后决定对桂山机械实施强制执行,依法拍卖了桂山机械作为贷款抵押物的一套房屋。
在执行过程中主办人莫法官了解到,被执行人尚某某(桂山机械法定代表人)负债累累,生产生活已陷入严重困难,出于好心,也为了更快、更好地促成执行,莫法官决定给尚某某留一丝喘息的空间,同意他保留被拍卖房屋5到8年的租金,以助他尽快恢复生产。谁知道尚某某不仅不感念法官的人性化执法,反而得寸进尺,要求法院必须一次性给付其全部租金,方才让出房屋。
莫法官严厉拒绝了尚某某的要求,并下达限期腾房公告。
尚某某见状又出畸招,指使其妻邵某某携带家中老小入住该房屋,企图道德绑架执行团队,阻碍法院继续执行。
法官寓情于法促转化,被执行人口服心服
持续数月,反复上门劝说,执行团队均铩羽而归。老人骂、孩子哭、邵某某撒泼耍赖,面对乱成一锅粥的这一家人,干警提出了对其采取强制迁离,腾清房屋的建议。但莫法官考虑再三,最终拒绝了这一看起来最简便、最轻省的执行方案。
他说,老人、孩子与其亲属拒不执行的行为没有直接关系,亲属之过不应加及其身;再一个强制迁离过程不可控因素较多,倘若伤及老人、孩子的身心健康,我们也会于心不忍。
案件陷入两难,一方面,不继续强制执行必然助长被执行人的气焰,给社会观感和群众的法治认识造成反面影响;另一方面,不宜采取强制迁离,则执行手段似乎已经用尽。
经过几个回合的交手,莫法官对被执行人邵某某已经产生了比较深的了解,他知道这个妇人不过是受制于丈夫的威严,同时抱着贪小便宜的侥幸心理,多占一厘是一厘。虽然如此,在这个拒不执行事件中,邵某某仍然发挥了极强的主观能动性,说明她对于“强占房屋”这件事是有足够的主动权的。
鉴于此,莫法官决定对邵某某实施司法拘留,通过限制人身自由的方式,对其进行心理强制干预,推动其思想转化。
2018年7月,莫法官将邵某某传至法院,对其过去种种妨害司法公正的行为进行了详细点评,指出其违法事实,随后当场下达执行拘留通知书。
一副手铐,一群法警“簇拥”着,一径押上警车,直送到拘留所里。邵某某从未想过以如此“隆重”的形式让他人认识自己,一路上往日鲁莽骄纵的神态早已不见半分,拘留所里不过数日,她便如莫法官料定的一般——想通了。
端正整洁的字迹,一笔一划写下邵某某对自己无知、无赖、冲动的反省,连同一个心愿一起送到了莫法官手中:请求法院同意她亲自接出父母孩子,腾清房屋。
2018年建军节当天,被执行人邵某某提前解除拘留措施,随后主动完成了已拍卖房产的腾清工作。
十九天神速结案,机智法官有办法
不主动履行法院判决,查控账户不客气
2018年7月11日,申请人繁盛公司(化名)向七星法院申请强制执行,要求被申请人A学校履行法院生效判决,支付其投资回报款及各项诉讼费用共计93万多元。
7月12日,执行局周法官收到案件卷宗,经过审理后她迅速做出判断,该案件是一起典型的有财产执行而不主动执行的“怄气”案件,需要对被申请人进行一下“敲打”,主动执行的可能性是非常高的。
7月13日,周法官指示执行团队,向被申请人送达财产报告令及执行通知书,被申请人未予答复。
7月14日,周法官决定依职权主动开始查询程序。由于被申请人是依法办学的教育机构,其财务状况比较清晰,并没有费多大力气,就找到了好几个可供采取强制执行措施的账户。
但是,因为被执行人具有特殊的社会功能,周法官心里还是犯起了嘀咕。查控账户,那是不必说的,只有查控了账户才能让被执行人坐下来,主动探讨如何履行判决。但是查控哪一个账户,实在是很伤脑筋,马上就要开学了,一个查不好说不定要耽误学校正常的教学工作。
周法官与执行团队经过几天的仔细辨认,又询问政府部门相关人员,最后“认定”了一个余额九十余万元的“小”账户。
聪明执行效果好,既省时来又省力
7月25日,周法官向桂林市某银行下达协助执行通知书,立即冻结了A学校的这一账户,同时邀请学校相关负责人前来法院进行约谈。
负责人到达法院后以学校尚未开学,相关财务人员不在,或学校领导出国访问,无法办理审批手续等各种理由推脱。
周法官拿出账户冻结报告单,询问负责人该账户是否为该校专款专用账户。
负责人点了点头。
周法官又问,如果法院强制划扣了账户中的钱,该校是否需要重新申请该笔款项?
负责人没有作声。
周法官微微一笑,向这位负责人耐心地解释起强制执行的司法程序和法律意义,她指出,不论因为何种理由,对法院生效的裁判文书都应当主动、积极地履行,法律有多种途径定纷止争,最无必要为了和别人赌一口气,把法律的权威抛在了脑后。再说,如果我们真的依法强制划扣了你的专款账户,你不是又得费好大麻烦再去申请嘛?
一席话让负责人连连点头,立刻表示这就回去办理。
7月31日,A学校的执行款全部足额打到了七星法院的专款账户上,一起仅仅历时19天的执行案件便在周法官机智的“敲打”下顺利执结了。
(文中人物与涉及单位均为化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