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七星法院速裁庭一月调解三起涉民生案件
作者:余慧晶 廖莉莎  发布时间:2018-09-18 15:32:35 打印 字号: | |

上月,桂林市七星区人民法院速裁庭连续调解成功三起涉民生类案件,主办法官悉心挖掘矛盾化解焦点,运用娴熟的调解技巧和丰富的法律知识,使各个案件均在较短时间内获得了良好的调解结果,体现出速裁制度在处理与人民群众生计大事相关的纠纷上速立、速调、速结的突出优点,也反映了我院“大调解”开展以来各项方针政策落实执行已取得突破性进展。

 【一】 运用法官的优势经验将“出嫁女”权利侵权这一老大难问题的司法解答效果进一步扩大

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纠纷是与“出嫁女”相关的侵权纠纷高发案型,由于我国农村长期以来奉行“嫁出去的姑娘泼出去的水”这一落后的观念,造成不少“出嫁女”与原生家庭情感隔阂,进一步引发经济矛盾。随着我国女性地位和女权意识的不断提高,越来越多“出嫁女”选择运用法律保护自己的权利。然观念之事非一朝一夕可以改变,经济矛盾背后更有深层的家庭、族群情感纠葛为背景,大部分情况下经法院判决的相关案件进入执行阶段以后均难以取得令人满意的结果,这便为采用“大调解”和速裁机制解决纠纷提供了广阔空间。

在青年法官工作室负责人廖莉莎处理的这三起涉民生案件中,以“出嫁女”苏大姐为原告的这起土地承包经营权纠纷案,便成为了最受重视,也最耗费心思的一起调解。

与大部分“出嫁女”案件一样,该起案件中也反映出了复杂的家庭矛盾、婚姻矛盾和族群矛盾,调解过程中苏大姐与家人互相指责,情感冲突激烈爆发,甚至七十多岁的老父母在法庭里拍桌吵闹。

廖莉莎抓住原、被告关于老人赡养和儿女教育的关键矛盾,借助被告诉讼代理人与当事人关系较为良好这一发力点,交叉对当事人进行心理疏导,帮助其区分法与情的不同,使被告明白了侵犯“出嫁女”合法权利的不当,也使原告明白了家庭关系的重要性。最终经过连续5个小时不间断的劝说,当事人双方在法庭当场签下和解协议,就划分给原告的地块位置、大小等关键问题达成了双方均可接受的结论,苏大姐撤诉。

对于这一类案件的调解成功,法官的生活经验起到了至关重要的作用。许多“出嫁女”或其家人因文化水平不高,面对矛盾冲突经常采取“硬杠”的策略,使矛盾愈积愈深,此时单纯运用法律解答不仅不利于化解矛盾,反而可能加深双方的心理隔阂。法官将自己处理家庭矛盾的有效经验教给当事人,帮助其发现自己在矛盾形成中所起的作用,使其先能“平气”;再将法律责任和矛盾爆发的后果一针见血地指出,极其有效地制止了当事人“清官难断家务事”、“家里的事闹上天也不怕大”的错误思想进一步发酵;最后通过调解结案这一给双方预留极大余地的法定途径,把当事人拉回进可重归于好、退不加深分裂的缓冲地带。

这起适用速裁程序处理的“出嫁女”相关案件全流程办理完毕不到两个月,更是做到了一次调解成功。

【二】 调解降低当事人诉讼成本,

为简单经济案件处理打造有效模板

简单经济案件是基层法院速裁庭当仁不让的主角。目前七星法院速裁庭每年接收全院70%的民商事案,这些案件基本都依简易程序立案,减免一半诉讼费用,对于小本经营的当事人来说“性价比”很高。而通过这种提升市场纠纷解决效率的手段,也很好地促进了市场经济沿法治轨道健康发展。

但伴随着新的交易形态花样迭出,新的问题也层出不穷,最典型的一种就是异地诉讼。廖莉莎调解的第二起案件中当事双方便各居西南、东北,原、被告约定以先售后结的方式进行交易,结果出现了延迟给付,他们即将面临跨省诉讼的烦恼。个体工商户往往缺少专门的法律事务处理人员,发生纠纷以后远赴外省进行应诉、调解都极其不便,还徒增了一笔巨大的差旅、诉讼费用。多年相关案件办理经验使廖莉莎很理解当事人的苦处,因此她劝告两位当事人通过远程调解的方式解决这起纠纷

7月上旬,带着原告最初的诉讼要求,第一次给被告打去长途电话。被告不反对调解,但不同意原告的诉讼理由,并提出退货。当日,原告接到了这一反馈。

7月中,第二个长途电话,转达了原告通过调解化解纠纷,维持友好关系的意愿,同时准备结束经营的想法。被告回复考虑一下。

7月下旬,被告打来电话,表示同意不退货,但是要求免除违约金。

8月初,开庭在即,最后一次调解尝试,综合考虑了跨省应诉的成本和原告的态度之后,被告明确了调解意愿。当日,就免除违约金一事再次对原告进行说服。

813日,原、被告最终于开庭前达成调解意见,签订了调解协议并履行完毕,原告收取24000元货款本金后向法院递交结案申请,双方隔着电话线握手言和。

七星法院本着简单经济纠纷“大事化小,小事化了”的良好心愿,对当事人采取至少“两调”的原则,即立案之前调一次,立案之后再调一次。抱着不论调不调得成,必把道理讲通、把法理讲进的目的,在严格依法立案、依法审理的基础上,注重平息市场经济活动中的小矛盾,减轻市场主体维权负担,增进他们依法经营的信念。

【三】用最高效的手段保护

农民工思想意识中的法治萌芽

2003年时任国家总理温家宝亲自为一群农民工“讨薪”,将解决拖欠农民工薪酬问题正式提上国家涉民生重大事项议程,随后国家出台建筑领域用工规范等一系列政策法规,使农民工薪酬拖欠问题得到逐步解决。

近年来,农民工薪酬纠纷基本都够能通过司法途径合理有效化解。但一些企业固守强者视角,或抱着侥幸心理,仍然有意无意地“迟付”、“少付”农民工工资,使农民同胞对法律权威性和强制性的看法产生了动摇。对此七星法院在法定框架内进一步简化立案程序、审理程序,缩短答辩期和举证期,将该类案件划归速裁庭审理,以大幅度缩短相关案件结案时间的方式,使农民工对自身重大生计事项的合法维权通过“正义速来”的形态再次得到了确认。

而调解处理的农民工薪酬纠纷,则无疑又一次提高了这种速度。

一家全国知名的房地产企业自2016年起拖欠老王等十一名建筑工人劳务报酬,这一次老王他们没有找包工头,而是拿起法律武器直接对准了地产商。一群只受过小学、初中教育的农民向世界500强企业发起了法律的质问,廖莉莎说,这是国家法治的重大进步,作为基层法律工作者她有义务保护好这一成果。

根据原告提供的证据,廖莉莎判断原告胜诉的概率很高。但是考虑到被告内部管理流程的复杂,她预测如按照一般简易程序审判,原告的诉讼权利最终得以实现恐怕还要经历漫长的等待。基于此,她建议原告调解。

原告老王及工友们同意了她的建议,但被告却拿出“子公司没有独立调解权”为借口进行推脱。恰在此时,廖莉莎从本院执行局了解到,该被告法定代表人因其他案件被列入失信人名单,公司相关人员正为董事长不能坐飞机出行办理公务焦急不已。她果断出击,打电话给公司法务告知其案件可能的判决结果,并提醒如继续按照他们那一套“流程”应诉,董事长不能出门的情况可能会再次出现。

这次预调解令被告的态度迅速软化下来,不几天便主动提出愿意接受调解。

88日,廖莉莎为原、被告制作了民事调解书,三天后被告便将所欠劳务报酬一次性清偿完毕。自710日立案,这起涉及农民工人数众多的劳务报酬纠纷案仅仅经过了一个月的时间便顺利结案。

充分掌握国家各项司法改革的新举措、新动向,与其它庭室紧密合作,是法官运用好手中的“调解之剑”必不可少的修炼。在这起案件中,廖莉莎借全国“通过两到三年基本解决执行难”这一重大举措,给强势的被告戴上紧箍咒,迫使其放下姿态与其它诉讼参与人平等沟通,加速了调解进程,使案件处理异常高效。

 

实际上,随着我国司法改革进程的深入推进,掌握在法官手里的“紧箍咒”越来越多,种类也越来越丰富,可以预想,在未来涉及人民群众重大利益的案件中,法官必能随时举起达摩克斯之剑,从基层斩断阻碍国家法治进程的各种不利因素。

来源:七星区人民法院
责任编辑:邬红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