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桂林市七星区人民法院审结了一起因同学间打闹引起的生命健康侵权纠纷案,判决认定两位小同学都要各自承担责任,而这一判决结果也得到了家长认可。
小邦和小航是同校同班的同学,同时也是要好的朋友,平时他们无话不谈,校园里、操场上、教室中经常出现他们成双成对的身影,一起踢球、看书、做功课,俨然一对好兄弟。这天课间小邦从教学楼二楼的饮水角打完水,返身准备回到教室,没想到小航远远地就已经看见了他。
小航走上来,双手勾住小邦的肩膀,两人亲密地攀着肩膀一起往前走。突然小航抬了一下手,把小邦拿着水杯的手碰了一下,小邦手里的水杯便随着惯性撞上了他的面部,“吭”一声,鲜血立刻从小邦嘴里流了下来。后经医院诊断,小邦左、右上第一切牙(左上方门牙)冠折合并牙震荡,需要进行牙种植。
小航受伤后,小邦的家长第一时间赶到医院看望,并支付了初期治疗费用,小航也对小邦表示了谅解。但是由于需要等到小航年满18岁以后才能确定种植牙治疗方案,小航的父母担心这一漫长的等待过程会对孩子身心健康和容貌发育产生不利影响,便希望小邦的父母能够承诺对小航未来可能发生的治疗持续承担责任并赔偿一定精神损失。这让小邦的父母感到很不舒服。
2017年10月,在多次协调未果之后,小航的父母以法定代理人的身份向七星区法院提起诉讼,要求小邦及其父母承担小航后续治疗及精神损失等各项费用共计六万余元。
主审法官考虑到事件原因只是孩子之间无心的打闹,且两位小朋友已经重归于好,为了避免影响孩子们的友谊,法官决定先找两边的家长谈一谈。
经过耐心沟通,法官了解到,小邦和小航两家素来相识,小航与小邦从上学起便在一个班里共同学习、共同生活,平时相处也十分和洽。虽然经历了这场意外,两个孩子的感情并没有疏离,而家长也并非要较一个真,只是出于独生子女家庭对孩子格外的心疼和爱护,才想到通过法律途径给孩子争取一个保障。
法官便对两方家长说道:“孩子受了伤,做家长可能比孩子更疼,这是天下父母心,我想如果今天受伤的孩子是小邦的话,小邦的父母也会是同样的心情。所以,小邦的父母应当体谅小航父母的诉求。不过换一个角度来看,孩子之间打打闹闹本是常事,在打闹当中他们收获了友谊,收获了宽容,收获了信任,但也有可能会收获伤害。这份伤害不是孩子们有意为之的,倘若为了这份无心之过造成两个家庭之间剑拔弩张,对孩子的情感伤害是否会更大呢?”
听了法官的话,家长们都点了点头。
法官又说道:“根据我国《侵权责任法》的规定,小航的这种情况不符合精神损害赔偿的条件,且你们所提出的营养费也没有相关医疗机构证明,即使依法判决也难以获得支持。不如做一份顺水人情,让小邦的家长心里也好受些?”
小航的父母点了点头。
“小邦确实因为自己的失误弄伤了小航,作为父母,你们将心比心,对于孩子未来治疗费用是否应该承担起来?”
小邦父母说道:“我们是很愿意承担小航未来的治疗费用的!”
法官笑道:“那好,我们就按着这么判!”
2018年8月,经过简单的庭审法庭当即宣判:小邦和小航对事故发生分别承担一部分责任,小邦的父母作为法定代表人替小邦支付后续治疗费两万余元,驳回小航的父母对其它费用的追索。
两家人都表示服从法院判决,并自行结清了执行款。
主审法官对笔者说道,孩子的成长难免经历伤痛,但比起身体上的伤痛,情感的伤害才是更难弥补的。孩子之间打闹调笑发生磕碰,从事实上很难判定责任大小,但是他们还要一起成长,以后还有可能成为人生当中最重要的伙伴,如果硬要给他们分一个是非对错,说不定就给他们的友谊埋下了一根刺,同样作为家长,这是我不忍看到的。对于未成年人的监护人来说,保护好孩子的身体健康非常重要,日常安全教育必不可少,但我希望家长们更能通过实际的事例教会孩子宽容与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