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月30日,在七星公园烈士纪念碑前举行了烈士纪念日公祭活动。桂林中院党组书记、院长陈敏与我院20多名法官代表参加了公祭活动。
上午9时,在庄严肃穆的气氛中,全体人员高唱《中华人民共和国国歌》,向烈士默哀寄托哀思之情,120余名少先队员齐唱《我们是共产主义接班人》。
随后,在激昂深情的旋律中,10名礼兵抬起花篮缓步前进,将花篮放在纪念碑基座前,市委书记赵乐秦作为代表为烈士整理花篮缎带,缅怀先烈。我院参加活动的20名法官共同瞻仰了烈士纪念碑,向烈士献花,表达对烈士的崇敬之情。
通过此次活动,大家深刻体会到人民英雄永垂不朽,革命真理在传播中的艰辛和生根发芽后的巨大力量。并一致认为,要以先烈为榜样,继承先烈遗志,弘扬烈士精神,立足岗位,时不待我,积极投入到审判执行各项工作中去,以实际行动树立人民法官的良好形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