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月28日,象山区人民法院召开党员大会,选举产生了新一届党总支下设的党支部委员会委员,会议由党总支副书记周浩主持。为强化法院党组织建设,认真落实党章规定,该院对党总支下设的党支部委员的选举工作作了具体安排部署,精心组织制定了《象山区人民法院党总支(支部)选举工作实施方案》。
会上,周浩宣读了《象山区人民法院党总支(支部)选举工作实施方案》以及新一届党支委候选人提名名单。
大会严格按照选举程序,在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下采取无记名投票方式进行差额选举,经过现场投票、计票、监票等严格程序,选举产生了9名党员为新一届各党支部委员会委员,由李钦毅、周浩、熊迁3名同志担任党支部书记。其中,第一党支部:李钦毅,周钟会,黄程素;第二党支部:苏小燕,陈一铜,周浩;第三党支部:王丽萍,蒙晓霞,熊迁。
随后,周浩给全体党员上党课,并就下一步党建工作的开展对全体党员提出了四点要求:一是要严守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加强思想建设,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不断提高政治觉悟和党性修养,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武装头脑,指导实践、推动工作,围绕中心,服务大局。二是要按照上级要求扎实做好新形势下法院党建工作,推动法院各项工作良性发展,充分发挥好各党支部战斗堡垒作用。三是切实加强党风廉政建设。把思想政治教育摆在首位,锲而不舍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坚持“从严治党”方针,坚持纪在法前、纪严于法,坚持以党建带队建,党建队建同发展。四是立足审判职能,结合工作实际,带头尊崇党章、严守党纪党规,发扬党员先锋模范作用,当干事先锋,做合格党员,努力把法院党总支建成有凝聚力和战斗力的坚强堡垒,不断开创法院工作新局面,谱写法院工作新篇章。
至此,象山区人民法院新一届党总支下设的各党支部委员会委员选举工作取得圆满成功,对于巩固基层党组织的领导核心地位,不断推动本院党建工作纵深发展,实现“岗得其人、人尽其责”,切实增强我院党组织的凝聚力、战斗力,为审判执行工作保驾护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