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言
一位85后年轻壮汉因车祸致残瘫痪在床,只能依赖年迈父母全天照顾,他的心里是不安,是自责,还是对被执行人深深的痛恨?当执行案件遭遇执行不能,我们能做的除了继续跟踪案件,就是帮其申请司法救助金解其燃眉之急。
近日,荔浦法院执行法官一行三人驱车四小时来到梧州市藤县天平镇冷水村的申请执行人王某锋的家中,为其送去被执行人廖某英、潘某凤东拼西凑借来的1000元执行款,并进行实地走访调查,帮助其填报司法救助申请资料。
案情回放
2015年4月,廖某英驾驶属潘某凤所有的一辆大中型拖拉机与王某锋驾驶的二轮摩托车相撞,两车不同程度损坏,王某锋受重伤,颅脑损伤致一级伤残,全身瘫痪,日常生活完全需要护理。2017年7月,荔浦法院查明事实后依法判决廖某英赔偿王某锋各项损失41.3441万元,潘某凤赔偿王某锋各项损失7.324万元。由于廖某英、潘某凤夫妻二人没有按时支付赔偿费用,王某锋遂向荔浦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案件进入执行程序后,莫法官依法向廖某英、潘某凤发送执行通知书,并多次上门找被执行人谈话,了解到两被执行人的家庭经济也很困难,家中有一17岁女儿,患了克罗恩病,经常要到南京军区南京总医院治疗,治疗费用也花掉了20余万,仅有的一套房产已抵押给银行贷了22万元全部用于女儿治疗,家庭开销仅靠廖某英在福建打工维系。执行法官穷尽了各种调查手段后,考虑到该房子是被执行人一家老小的唯一住房,且已抵押给农业银行,银行暂不同意拍卖。同时,认定廖某英一家确无履行能力,根本无力负担执行款。而申请执行人又重度残疾,不能自理,还需拖累年迈的父母照料,家中仅靠低保救助金过活。如果执行款不能到位,生活都成了问题。
实地走访
出于对申请执行人家庭的民生关怀,荔浦法院执行局决定帮助其向桂林市政法委申请司法救助金5万元。此次走访,莫法官探望了瘫痪在床的申请执行人王某锋,向其父母详细询问了他的身体状况,并安抚其家属要注意保重身体,保持乐观。之后到其所在的村委会了解家庭情况,出具贫困证明,帮助其填报了所有申请司法救助金的资料。并让他们放宽心,法院会秉着“应救尽救”的原则,最大限度地保障生活困难的申请人的基本生存权。
结语
当看到愁眉不展的二老舒展开来的笑靥时,仿佛有一束阳光温暖了他们冰凉的心,这一次普普通通的走访给他们带去的是希望与心灵的慰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