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永福法院重拳出击!规避执行被执行人写下检讨书并主动履行全部债务
作者:潘玉洁  发布时间:2018-10-18 15:53:24 打印 字号: | |

“法官,你再给我一次机会吧,我知道错了。我马上还钱,以后一定遵纪守法,做个守法好公民。”1017日,被执行人吕某被永福法院执行干警拘传到法院,对自己前一天擅自“逃跑”的事情忏悔不已,当场写下了检讨书并主动履行全部债务。

贷款养鸡,逾期不还

201279日,吕某以养鸡为由与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永福县支行(下称:农行永福支行)签订了最高额担保个人借款合同,获得了3万元农户小额贷款信用额度并借款3万元,约定借款限期为3年。贷款到期后,农行永福支行多次催收,吕某未归还借款。20168月,农行永福支行将吕某及其三个担保人诉至法院。同月,法院作出判决,判令吕某偿还借款本金3万元及利息,其三个担保人承担连带清偿责任。判决生效后,吕某一直没有履行法律义务。今年7月,农行永福支行向永福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筹款为由,伺机逃跑

案件受理后,执行法官依法向吕某送达了执行通知书、报告财产令等法律文书。但吕某却置之不理,既不向法院申报财产,也没有履行法律义务。1016日,法院执行干警将吕某“请”到农行永福支行,由双方共同商量还款事宜。吕某一直以没钱为由,拒绝还款。在法官告知其当天如果不能归还部分款项的话,将要把他带回法院后,吕某以假装打电话向朋友借钱为由,走出执行干警的视线,趁机逃跑回家。

家门拦截,企图再度逃跑

1017日,执行干警一早便来到吕某家附近,看到吕某骑着摩托车准备外出。执行干警迅速上前拦车让其停下,但是吕某拒不停车,并驾车企图逃跑,在执行干警兵分两路,前后包抄下,吕某无路可逃,只能“束手就擒”。执行干警拿出手铐时,吕某一直反抗,并声称自己没有犯法。执行干警向吕某家人出示了工作证并说明来意后,将吕某带回法院。

面对拘留,履行债务并写下检讨书

执行干警将吕某带到法院后,跟其说明前一天私自离开及当天再次企图逃跑属于规避执行、抗拒执行,并向其说明了这种行为的严重后果,法院可以依法对其进行拘留。当看到执行法官拿出拘留决定书后,吕某马上让其家人向银行归还了借款本金及利息4.5万元,并且写下检讨书对自己之前的行为表示检讨,深深认识到了自己的错误,表示今后会遵法守法。看在吕某的认错态度积极,第一时间归还了全部债务,且家中还有体弱的母亲需要照顾,执行法官对吕某进行了法律教育后,解除了对吕某的拘传措施。至此,该起案件得以执行完毕。

来源:永福县人民法院
责任编辑:邬红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