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失信被执行人“潜水”拒不还债,
象山区法院果断扣豪车没商量
作者:李付军 唐柳丽  发布时间:2018-10-26 10:46:02 打印 字号: | |
拖车现场

李法官,我在解放桥附近某小区内发现了被执行人玉某的奥迪A6小轿车,你们赶紧过来,晚了,可能被开走了。” 1026日上午,案件申请人唐某向承办案件的执行法官李法官打来电话,称发现了被执行人的车辆。在接到申请人提供的财产线索后,该院雷霆出击,主办法官立即携带相关法律文书,集结执行干警、法警奔赴现场,成功将被执行人玉某名下的奥迪A6小桥车查封扣押。

你有离山计,我有回马枪

唐某诉玉某民间借贷纠纷一案于20168月在象山区人民法院判决生效后,玉某至今未履行判决书中所确定的义务。案件进入执行程序后,该院于2018528日向被执行人某发出执行通知书和报告财产令,责令其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但玉某既不肯主动到法院申报财产也不愿出面协商,反而规避执行,铁了心一赖到底,主办法官多次联系被执行人玉某要求其到法院来处理本案,但其反复声称自己在外地办事无法处理,该院通过网络查询,发现被执行人名下有银行存款3万余元并依法予以扣划。法院对玉某采取纳入失信被执行人黑名单、限制高消费等措施,玉某依然深藏不露

直到20181024日,象山区法院接到申请人的举报电话,于是出现了开头一幕。

主办法官再次电话通知被执行人玉某要求其到现场处理其与申请人的债务,否则法院将依法对其名下汽车予以扣押。在多次向被执行人进行释法明理之后,玉某依然以不在桂林为由拒不到场,以为即使法院扣下了自己的奥迪A6,没有当事人在场,法院也不能处置。殊不知,法院竟向其下了最后通牒,依法将其名下的奥迪A6小轿车扣押,并电话通知被执行人回到桂林后立即联系法官处理其债务,否则,在期限后,该院将依法对其车辆进行评估、拍卖,并采取后续处理措施。

迫于法律的威严,被执行人玉某眼看已无法再逃避债务,当天下午,玉某的妻子携带委托书和剩余全部案款来到法院,将该款项全部当场支付给申请人,至此,本案全部执行完毕。申请人拿到全部案款后,表示对该院的执行工作非常满意,连连称赞。

执行,是司法案件的“最后一公里”,“执行难”直接影响社会公平正义。象山区法院在不断创新执行工作机制、加大失信被执行人惩戒制度的同时,始终坚守“案件不履行,就永远不终止执行”的工作信念,通过网络查控,加强多方联动,线上线下同发力,以各种形式将司法案件执行展现给社会公众,让失信者无处遁形、步步难行。

法官提醒

法网恢恢,疏而不漏。对于任何一个执行案件,我们都不会放过任何蛛丝马迹,会穷尽一切措施见招拆招一路追踪到底,尽可能的维护群众的切身利益,如期兑现胜诉当事人的合法权益。敬请广大失信被执行人切不要再心存侥幸的与执行法官耍“小聪明”,否则等待你的将是更加严厉的惩罚。

来源:象山区人民法院
责任编辑:邬红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