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月12日,桂林中院党组书记、院长陈敏主持召开桂林中院2018年第17次审判委员会会议,讨论了一件刑事抗诉案件和一件拟判无罪的案件。桂林市人民检察院检察长林鼎立列席会议,并就审判委员会讨论的案件发表意见。这是桂林市人民检察院检察长首次列席桂林中院审委会会议。
会上,陈敏表示,林鼎立检察长列席桂林中院审委会会议,是贯彻落实“两高”《关于人民检察院检察长列席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会议的实施意见》和自治区高院黄海龙院长提出的建立检察长列席审委会会议的广西模式要求。桂林中院要不断加强与桂林市检察机关的沟通协调,自觉接受检察机关诉讼监督,尤其是加强对重大疑难复杂案件的沟通协调。加强对重要法律适用问题的讨论研究形成共识,促进案件质量提升,共同维护司法公正,努力实现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的司法目标。
林鼎立全面听取了案件情况,从事实认定、证据采信、法律适用、量刑建议等方面发表了列席意见并表示,列席桂林中院审判委员会会议,是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和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维护司法公平正义的重要举措,对落实司法责任制、提高办案水平、推进检察队伍专业化建设以及提升司法公信力具有重大意义。桂林中院与桂林市检察院必须加强沟通协调,建立健全常态化机制,共同推进严格执法、公正司法,切实维护宪法法律权威,真正做到让党和人民满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