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8年前的一个交通事故赔偿案件,老旧的案卷不知经过多少承办人的手,从2001年立案开始,龙胜各族自治县人民法院的执行法官从未放弃过执行。这场持久战,今日终于落下帷幕。
故事要从2001年说起,2000年7月的一天,张三(化名)驾驶着拖拉机与李四(化名)驾驶并搭载着其妻子王美丽(化名)的摩托车在公路上相撞,双方不同程度的受伤,摩托车损毁。后经交警勘察取证,认定由张三负事故全部责任。双方因未能达成和解协议,李四、王美丽将张三告上法庭,最终法院判决张三赔偿二原告人民币一万七千余元。判决生效后,张三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李四、王美丽遂于2001年向法院申请执行。
案件在执行过程中,因张三私自处置了在审理阶段查封的拖拉机,法院对其采取拘留15日并罚款1000元的措施。谁知拘留期满后,张三不但不主动履行赔偿义务,反而破罐子破摔,玩起了失踪,耍起了无赖。执行干警多次去其家中都找不到人。询问其妻子,妻子表示已经与张三办理离婚,拒绝配合执行。案子因在法定审限内穷尽调查未发现被执行人张三有财产可供执行,遂终本结案。但案件终本后,法官并未放弃对该案的执行,2003年、2008年、2011年期间均对张三名下财产进行查询,因无财产,未恢复案件执行。直到2018年,执行局的法官换了一波又一波,老旧的案卷再次被翻出来,这一次功夫不负苦心人,终于查到被执行人张三有足额的银行存款。于是立即恢复案件的执行,当法官将执行通知书及冻结裁定书送达给张三时,张三一脸惊愕,却仍然固执己见,不愿自动履行,正当法院欲强制划拨时,张三的儿子张富有(化名)主动联系法院表示其愿意代父亲与申请执行人和解,以现金支付的方式了结此案,希望不要直接从其父亲账户上扣划,避免老人家情绪激动走极端。经询问申请执行人意见,李四及王美丽表示愿意和解并自愿放弃了部分迟延履行利息。2018年11月12日,张富有带了现金来到法院,在法官的见证下交给李四及王美丽,双方在笔录上签字,至此这个案件的执行终于画上句号。
果然一入执行深似海,案不执结事不了,只要案件进入执行程序,执行法官们“跑得了和尚跑不了庙”。作为维护人民群众合法权益的最后一道屏障,我们追求速战速决,但也不畏持久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