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阳朔县人民法院的执行法官将两个执行案件串并起来,寻找其突破点,居中调和,成功化解了袁某与李某的民间借贷纠纷案件,同时也使袁某与阳朔县某银行金融借款合同纠纷案件顺利执结。
袁某与李某的民间借贷纠纷案件判决生效后,申请执行人袁某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执行法官来到被执行人李某家中,发现李某并将其带回法院。唐法官向李某释法,示明其拒不履行将承担的法律后果,李某表示愿意履行法律义务,但要求申请执行人袁某到场,因为他们是多年的好朋友好兄弟,要与其当面协商解决。唐法官立即联系袁某,袁某赶到时,对该起案件再次进行释明。最后,申请执行人袁某表示,如果李某当场向其偿还借款本金20000元,自愿放弃余款及利息,同意该案以执行完毕方式结案。协商同意后,被执行人李某的家属当场向袁某给付了20000元。
正当申请执行人袁某高兴地拿着案款准备离开,此时,执行法官说道:“现在处理你们与申请执行人阳朔县某银行金融借款合同纠纷案件,银行的委托代理人苏某正赶过来,请你们耐心地等一下。”袁某一愣,心想,这到手的钞票还没捂热呢,又要被执行了。银行委托代理人苏某看到袁某、李某在场,脸上露出一丝轻松的微笑。唐法官分别向被执行人袁某和保证人李某告知法律义务,并提出法律建议。袁某仔细考虑后,与阳朔县某银行签订了分期还款协议,并当场偿还银行50000元贷款。袁某在和解协议上签字时对李某说道:“以前我和你两兄弟感情多好,自从发生纠纷后,感情越来越淡了。现在我争取把借款事情处理清楚,希望我与你之间兄弟感情和好如初。”李某在一旁点头应道。
近年来,阳朔县人民法院积极创新执行工作方式方法,寻找突破点,高效化解和执结纠纷案件,为决胜“基本解决执行难”增添新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