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12月7日,桂林市雁山区人民法院在网络司法财产查控系统中成功冻结被执行人邓某财付通账号存款,系本院首次网络冻结互联网新型财产。
获悉,邓某拖欠某小区物业公司2015年10月1日至2016年9月30日物业服务费,物业公司向本院提起诉讼,经法院依法公告送达所有法律文书后缺席审理,最终判决邓某支付物业公司物业服务费656.78元。上述判决生效后,物业公司向本院申请强制执行。
在执行过程中,法院依法查询被执行人邓某名下银行账户,但邓某名下的十几个银行账户总余额都不到100元,经数次查询后银行账户余额均没有变化。主办法官前往小区调查时发现被执行人邓某尚未在该房屋中居住,在户籍所在地亦未发现邓某行踪。主办法官依法约谈申请执行人,物业公司提供不出被执行人邓某财产线索,也不知道邓某下落。12月6日,主办法官再次提起网络查控查询被执行人邓某财产,发现被执行人邓某已经开通微信财付通账户并有足额财产可供执行。主办法官立即制作冻结裁定书,在司法网络财产查控系统冻结被执行人邓某财付通账户。12月7日,经财付通支付科技有限公司反馈已成功冻结被执行人邓某账户。雁山法院将近期在网络司法财产查控系统中对已经冻结的财付通账户存款进行扣划,维护物业公司的合法权益。
如今,微信支付、支付宝支付已经在社会中盛行,众多群众习惯将零钱放入微信钱包、支付宝钱包。为防止失信被执行人通过微信钱包、支付宝钱包转移财产,11月21日雁山法院组织执行干警奔赴杭州支付宝科技公司,对数十名失信被执行人名下的支付宝账户进行冻结,对失信被执行人生活便利造成一定限制,迫使失信被执行人履行生效裁判文书确定的义务。12月1日起,腾讯集团旗下财付通公司又开通网络司法冻结、扣划功能,人民法院可以足不出户对失信被执行人微信账户存款进行查询、冻结、扣划。雁山法院将加大执行力度,对失信被执行人名下支付宝、微信、京东网银账户进行查询、冻结,让失信被执行人财产无路可逃,手机支付便捷成为泡影,进一步逼迫失信被执行人主动履行义务,维护申请执行人合法权益,树立司法权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