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周法官,请你们赶快来,蒋某某现在正在搬家,不能让他跑了!”
报信的人是桂林某物业服务公司驻某小区的保安,他所在的物业公司与被执行人蒋某某的物业合同纠纷于2018年3月生效,至今已过去九个月,但蒋某某却因为拥有一个特殊“技能”,在拒不执行之后,既没有申报财产,也没有上失信人名单,甚至连行踪都查不到。要不是心明眼亮的保安在熙熙攘攘的人群中多看了正在装车的中年男子一眼,蒋某某这一次脱离监控恐怕就要给该案的办理添一个大麻烦。
蒋某某于2009年起与执行申请人签订了物业服务合同并接受后者提供的物业服务,合同约定了物业费缴纳标准和缴纳方式,直到2014年蒋某某仍正常缴纳相应费用,双方相安无事。但是自2014年起,蒋某某开始外出打工,经常不住在该小区房屋中,人走了,物业费就不交了,这神逻辑也是让物业公司摸不着头脑。你房子不住,可保安照样巡逻,清洁工照样打扫卫生,路灯电梯照样维保,你回来,还是那个完好如初居住适意的小区,这可不是物业服务从一而终的功劳吗?
蒋某某哪管那么多,任凭法院传票送到家门口,他眼睛一闭,耳朵一捂,看不见听不着。七星区法院依法进行了缺席审判,判决蒋某某需支付物业费欠款及违约金共计一万余元。
由于物业公司无法提供蒋某某的准确落脚点,也难以提供有效的财产账户,该案的执行令法官抓破了头。紧锁的大门上整整齐齐贴着四张法院通告,去一回,老样子,再去一回,还是那个老样子。更难办的事情是,穷尽了一切手段,法院竟然无法通过全国联网系统查询蒋某某的银行账户,也不能将他挂“黑名单”,几番请示报告迎来了最高法回复:生僻字无法输入,只能等系统进一步完善。
原来,蒋某某的名字里有一个由“子”和“兑”构成的生僻字,一般的电脑输入法打不出来,造字软件造出的字系统又不认。输入不了名字,一切信息录入及查询都是枉然。
怎么办?物业公司负责人满脸无奈地望着法官。法官询问物业公司,是否了解蒋某某家中的情况。物业公司回答,蒋某某长期外出,家中无人居住,但各种生活用品仍在家中。法官说道,只要还未搬离,这件事就还好办,办成的关键就看物业公司的全体员工是不是齐心。
在法官的指导下,物业公司发动全体在小区执勤的员工,每日轮流去蒋某某家附近巡逻,观察其家中动静和蒋某某返家的行迹。就在这副严防死守的形势下,小区保安果然在12月初的一天,发现了正在静悄悄地把家具装车的蒋某某。
接到报信的执行法官携法警马不停蹄赶到小区,在物业办公室将被工作人员拦截的蒋某某堵了个正着。面对一万多元的执行款,蒋某某显得满不在乎,但说起拒不执行的理由来也是一套一套。紧追了他好几个月,已经疲惫不堪的执行法官强忍住心中的怒火,用清晰的逻辑和准确的法律一一驳斥,并宣布将依法对其实施司法拘留,这下子蒋某某才泄了气,老老实实交齐了执行款。
这件案子的执结让主办法官感受很多,一方面是遗憾,另一方面是欣慰。遗憾的是,限于技术原因,司法执行系统还有许多不完善的地方亟待改善,在此之前给执行工作造成的不便还需要多方共同克服;欣慰的是,随着普法活动的深入,“全民执行”热潮已经掀起,在人民监督这张最密最全的“天网”下,最终任何企图逃避执行的人都难以得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