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月26日上午,七星法院执行局成功执结了36件食物中毒执行系列案,有效地维护了莫长娟等36位消费者的合法权利,取得了良好的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
莫长娟等36人与桂林千喜呈祥饮业有限公司健康权纠纷一案,七星法院于2015年9月28日作出了有效判决,因桂林千喜呈祥饮业有限公司一直未履行生效法律判决义务,莫长娟等36人于2015年11月16日向七星法院申请强制执行。法院受理后查明,被执行人桂林千喜呈祥饮业有限公司在食物中毒事故发生后不久,已被工商行政部门吊销了营业执照,该公司已停业,经营场所空无一人。在得知该情况后,案件主办人立即前往其法定代表人吕忠的住处,但“寻人无果”,吕忠早已搬离该住处,并准备将该住房出售去外地发展。
案件主办人苦于被执行人桂林千喜呈祥饮业有限公司无财产可供执行,又不能直接执行其法定代表人吕忠的财产,即将被执行人桂林千喜呈祥饮业有限公司及法定代表人上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希望能逼其法定代表人吕忠现身,并对食物中毒事故进行赔偿处理,有效地化解36位食物中毒者心中的怨气,但其法定代表人吕忠似乎并不在意其自身的出行及消费等问题的限制,对其失信被执行人名单“视而不见”,也未曾主动联系食物中毒者进行赔偿处理,恍惚该食物中毒案件已“石沉大海”,再无“拨开云雾见青天”的一日。
事过三年,案件主办人并未放弃对该食物中毒案件的执行,心系这36位消费者的合法权益,决心要将被执行人“绳之以法”。2018年9月,案件主办人再次前往其法定代表人吕忠住处,向其以前邻居了解他的生活情况,得知他有可能仍在缴纳社会保险的情况后,案件主办人立即前往社保局调取了他缴纳社会保险的银行账户资料,并及时对该银行账户进行了冻结,中断其缴纳社会保险。此时,案件主办人心中的压力才松许了一些,总算看到了攻破案件的一线希望。果然,一个多月后,其法定代表人吕忠“现身”来到了七星法院,找到了案件主办人,请求法院对其缴纳社会保险的银行账户进行解冻,承诺愿意与莫长娟等36位申请执行人进行协商赔偿,并尽快想办法筹钱履行债务。2018年12月18日上午,其法定代表人吕忠如期将执行案件五万二千余元转到七星法院执行案件账户。
至此,36件食物中毒执行系列案件得以顺利执结,有力维护了莫长娟等36名消费者的合法权利,同时也彰显了法院工作者捍卫消费者合法权益的决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