古有刘备三顾茅庐请诸葛亮出山辅佐,今有灌阳法院执行干警“三顾茅庐”,顺利为申请执行人追回20000元执行款标的款。
灌阳法院于2015年9月对原告唐某为与二被告唐某生、翟某平买卖合同纠纷一案作出民事判决书,在执行生效过程中,法院多次对被执行人唐某生、翟某平传票传唤,敦促主动履行还款义务,二被执行人虽答应归还欠款,但实际仍有20000元执行标的款长期未归还,严重损害了申请人的合法权益。
由于被执行人唐某生仍拒不履行人民法院生效法律文书所确定的义务,灌阳法院决定对其进行15日拘留措施,对于另一被执行人,执行干警两次前往翟某平家中,均未寻到他人,但执行干警一行不甘放弃,在2019年到来后不久,第三次来到翟某平家中,成功“偶遇”翟某平。
翟某平被带至灌阳法院后,在强大的执行威慑力下,翟某平马上与家人联系,当日便与申请人达成和解协议,次日主动将20000元欠款交至灌阳法院,至此,申请人100000元欠款被全部追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