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1月10日,龙胜各族自治县不动产登记中心在龙胜县人民法院举行颁证会,41户申请开发商协助办理房屋不动产证的业主终于领到了期待已久的房屋不动产权证,五年的等待,心愿终于达成。这一系列案的执结获得了极好的社会效果。这到底是怎样的一批案件呢?又是如何巧妙执行的呢?
这是龙胜县某小区的业主要求房地产开发商协助办理房屋不动产证的系列案。案件在诉诸法院前,小区几百户业主曾通过各种途径,要求办理房屋的不动产证,但收效甚微。业主认为是开发商和不动产登记局相互推卸办证责任,最终起诉到法院,法院在查明事实的基础上充分做当事人的工作,最终双方达成和解,部分业主主动撤诉,未撤诉的以调解方式结案。
因开发商在约定的期限内仍没有将证办理下来,其中41户业主于2018年10月22日至2018年11月5日陆续到法院申请执行,希望借助法院强制执行力加快不动产权证的办理进程。
案件进入执行程序,承办案件的执行团队批量制作执行通知书、报告财产令等法律文书,并及时送达被执行人。同时将协助执行通知书送达不动产登记局。在送达完相应的法律文书后,主办法官没有坐等不动产登记局慢慢办理,而是以尽快办证为目标多方向开展工作,一方面调查被执行人的财产状况,一方面寻求县委、县政法委、不动产登记局、住建局、国土资源局、税务局及政府委的配合及协助,另一方面不断督促被执行人及申请执行人提交办证所需材料,同时实时向院长汇报案件执行进程。因申请执行人申请执行的要求除协助办证外,还有追索违约金及开发商退还之前交纳的办证费的要求,为了选择最优的结案方式,执行法官不厌其烦地做双方的思想工作。最终,申请执行人同意在确保不动产证办下来的情况下,放弃追索违约金,但依旧要求退还已交纳未用完的办证费。最终,被执行人同意这个和解方案。至此,案件圆满执行完毕。
这批系列案件能够如此快速地执行完毕,少不了县委、政法委的高度重视,也离不开不动产登记局、住建局、税务局等多部门的联动配合,由此可见,联动执行形成常态化十分必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