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月18日,桂林市中级人民法院法官先后来到雁山区人民法院和桂林市中医医院,向3名申请人共发放国家司法救助金15万元。
当天,桂林市委政法委副书记唐恢豪与桂林中院司法救助委员会办公室主任李建,到雁山法院和桂林市中医院走访慰问了申请人莫某新、文某连、韦某卯。在详细了解申请人的身体状况和生活情况后,分别向3人发放了5万元的国家司法救助金。
唐恢豪表示,在春节即将来临之际,市委政法委和桂林中院将国家司法救助金送到申请人手中,体现了党和政府、司法机关对生活困难申请人的关怀,解决了他们的燃眉之急,也希望他们能够树立信心,用国家司法救助金改善生活,克服眼前的困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