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是农历腊月二十八,桂林市七星区人民法院执行案件繁简分流团队正忙得热火朝天。制作执行通知、查控财产、组织和解、发放案款,所有工作都在有条不紊地进行。
2018年七星区法院执行案件收案2049件,员额法官人均办案400余件,收案数和人均办案数均位于桂林市第一。在“一人包案到底”的传统执行模式下,执行法官大量时间耗费在机械、重复性事务上,往往错过有利执行时机,无法做到繁案精执,简案快执。为改变执行工作困境,桂林市七星区人民法院决定推行执行案件繁简分流。
截止今天,执行案件繁简分流运行一个月,首次执行案件收案147件,目前完成61件执行案件的甄别,其中简案44件,简案占比72%,44件简案中已执行完毕19件,执行和解2件,已结案件平均结案用时11.1天,标的到位率98.43%,二次查控中23件。从案件类型看实际执结案件主要为劳动争议纠纷、侵权责任纠纷、物业纠纷案件。
繁简分流团队由7人组成,员额法官1名,法官助理2名,书记员4名。设置执行通知岗位、财产查控岗位、案件甄别岗位、快执组、案件流转和报结岗位。定员定岗,明确职责分工,同时按案件办理流程明确每个阶段的负责人。
在推行案件繁简分流同时,七星区人民法院完成了执行模式的转变。设置综合组、快执组、繁案组、实施组、拍卖组、审查组,按立案时间先后顺序规范执行,以节点为管理单元,每个人负责一个(几)个节点,将立案、查控、案件分流、强制措施实施、财产处置、执行异议、案款发放由不同团队负责。通过繁简分流促进案件畅通流转,同时严格设置终本案件进口、出口,保证繁简分流顺利运行。
附简案范围:
(一)生效法律文书不具有强制执行的内容,可驳回强制执行申请的;(二)诉讼保全期间已在本市有足额冻结被执行人银行存款的:(三)经核实被执行人已经自动履行的;(四)执行立案后,申请人提出终结本次执行程序申请,或撤销执行申请的;(五)被执行人为企业或其他组织的,已进入法定破产程序的;(六)经查控反馈全部被执行人在本市有足额款项能满足执行标的;(七)申请人未提供可供执行财产线索,经集中查控无财产且符合执行不能案件界定标准的;(八)有车辆未实现扣押的;(九)其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