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月11日(大年初七),春节小长假后的首个工作日,临桂法院执行局干警便到失信被执行人李某家中去“拜大年”,李某“有幸”成为农历2019年该院首名拘留人员。
2月3日(除夕前一天),执行干警接到申请人李某红电话称,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案的被执行人李某一家回临桂中庸的家中过年了。接到电话后,执行干警立即驱车前往李某家中。驱车两个多小时后,执行干警抵达李某家中,却发现其家中空无一人。扑空后,执行干警只好改日再“登门拜访”。
这不,收假第一天,执行干警便又同申请人李某红一起去给李某“拜大年”。路上,李某红告诉执行干警,春节期间李某一家都在家里过年,目前也全都在家。担心又跟年前一样扑空的执行干警听后立即加快了车速。
正在家里看电视的李某看到前来“拜年”的执行干警并没有太多的意外。在询问李某该案的另两个被执行人李某的妻子和儿子的去向时,李某称,其已经打电话叫他们不要再回来了,现在家里只有他一个人,也没有钱赔偿。见状,执行干警给李某戴上手铐后,将其带上了囚车。
到法院后,执行法官耐心劝说。距2015年7月李某未成年的儿子骑摩托车碰撞碾压受害人李某胜,致其当场死亡到现在已有三年时间了,距2017年2月李某胜家属申请强制执行到现在也有两年时间了。作为连带责任人的李某和其妻子应在法院判决生效后依法履行义务,将该案的赔偿款17.1724万元的赔偿款给受害人李某胜的家属,并告诉李某不依法履行生效判决应承担的法律责任。劝说无果后,执行干警依法将李某送至看守所进行拘留。
法官提醒:
法院将加大强制执行力度,把涉民生案件执行常态化,依法先予执行。规避、妨碍和抗拒人民法院执行的,法院将依法采取罚款、拘留等强制措施。涉嫌构成妨害公务和拒不执行法院判决的被执行人,将移送公安立案侦查、依法追究刑事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