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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7岁老父亲被儿子打伤,
兴安法院出面将医药费执行到位
作者:张萃(文) 唐继刚(图)  发布时间:2019-02-27 09:35:16 打印 字号: | |
图为申请执行人唐老汉清点赔偿款。

儿子在争执过程中将67岁的父亲打伤,父亲将其告上法庭,案件判决后却遭遇执行难,兴安法院办案人员广开思路,近日成功执行了这起生命权、健康权、身体权纠纷一案,保护了老人的合法权益。
    2018年8月4日,父亲唐老汉将1.02亩责任田划出分给儿子唐某某。唐某某不满意想多要家庭其他成员的责任田,遂唐老汉有意见并发生争吵,唐老汉在争吵的过程中对唐某某娶老婆等事宜做了不当评论,唐某某一气之下打伤了唐老汉,导致唐老汉不完全性颈脊髓损伤、右肩袖损伤和右肩峰撞击综合征。201811月16日,唐老汉向兴安法院提起诉讼。兴安法院经公开审理后,于2018年12月25作出判决:被告唐某某赔偿原告唐老汉各项经济损失5494.61元。判决后,唐某某并未履行赔偿义务,唐老汉遂向兴安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兴安法院受理此案后,经过多次传唤,才找到唐某某。唐某某表示自己对父亲的行为实非所愿,自己打老父亲确有错误,但父亲也有责任。经过法院对唐某某宣讲法律,唐某某认识到自己的行为是错误的,并愿意赔偿父亲的全部经济损失。

经过兴安法院调解,双方达成执行和解协议,唐某某当场给付唐老汉经济损失5500元,该案执行完毕。

来源:兴安县人民法院
责任编辑:邬红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