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荔浦市法院高效办结受托扣车案件 合力破解执行难
作者:荔浦法院  发布时间:2019-02-28 08:48:43 打印 字号: | |
  • 经过近一个小时的分头搜索找寻,终于找到车辆
  • 采取强制措施将车贴上封条并依法扣押

2月26日上午荔浦法院通过执行指挥中心管理平台接受山东省微山县人民法院的事项委托,随后积极高效出警执行,用时一小时即办结受托事项

在申请执行人某与被执行人某、某的民间借贷纠纷中,山东省微山县人民法院立案执行后,因被执行人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法院在传唤某、某后告知如不履行义务法院将对其采取一系列惩戒措施,某、仍拒绝履行随后申请人魏某向法院提供某的财产线索:被执行人某名下有一辆徐工牌大型吊车现该吊车位于我市辖区荔玉高速二分部施工路段,法院可前往扣押。

由于被执行人财产山东省微山县管辖范围,从山东省微山县广西荔浦市路途遥远耗时长,无法及时前往查找车辆并扣押。于是,微山县人民法院通过执行指挥中心管理平台网上委托,请求广西荔浦市法院将该吊车扣押回来

荔浦市人民法院接受委托后,执行局领导立即指派两名执行法官及两名法警前往荔玉高速二分部路段找寻车辆并扣车。经过近一个小时的分头搜索找寻,终于找到车辆停放地,但被执行人员陈某、吴某均未出现在现场。随后,从管理人员口中得知,平时都是吊车司机负责操作,车主从未来过。执行法官设法联系被执行人吴某,但电话无人接听,执行人员只能采取强制措施将车贴上封条并依法扣押,全程耗时一个半小时,高效圆满地完成了该委托事项。

2018年1月至今荔浦法院共接受全国各地法院事项委托47件,已办结45件,因对方委托材料有误退回2,期限内办结率为100%为了更好的办理异地法院委托执行案件,荔浦法院始终坚持全国执行“一盘棋,一家亲”的工作思路,建立委托事项办理台账,实行专人专案负责制,明确委托事项办理时限和办理标准,缩短办理周期,使委托事项件件有着落,件件有回音,切实发挥了执行指挥中心的功能优势,节约了人力物力,大大提高工作效率,为“基本解决执行难”提供有力支撑。

来源:荔浦市人民法院
责任编辑:邬红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