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20日下午,桂林市融和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破产重整案第一次债权人会议第二次分会在桂林中院举行,共有228名债权人到场参加本次会议。
会上,主持人宣读了债权人会议须知、会议规则、债权人权利义务,该案审判长韦海国宣布了负责审理本案的破产合议庭组成人员,宣读了指定债权人会议主席决定书,指定桂林市第伍建筑安装工程有限公司担任债权人会议主席。管理人在会议上作了阶段性工作汇报,公布了债权审核情况,并就债权审核的程序、标准进行了解读,告知与会债权人如有异议可在7日内提起书面异议。会议最后,管理人汇报了融和公司财产状况,从五个方面详细解读了重整思路,并就延期提交重整计划草案的原因作了说明。
下一步,永福法院及管理人将在会议结束后7日内接受债权人书面异议,对融和公司财产进行进一步核查,进一步完善重整思路,发布公告公开招募有意向的重整投资方,推动破产重整进程,更好地维护和实现债权人的合法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