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兴安法院到平乐法院学习交流执行工作经验
作者:张萃  发布时间:2019-04-01 09:25:47 打印 字号: | |
交流会现场

3月29日,兴安法院副院长李岷志、执行局负责人邓新颜等一行九人到平乐法院学习交流执行工作经验。平乐法院执行局局长黄少华等陪同座谈交流。
    李岷志一行实地参观了平乐法院的诉讼服务中心、执行指挥中心、监控室等基础设施,双方就执行工作进行座谈。座谈会上,双方对执行质效、规范执行、执行队伍建设等问题进行了深入交流。与会人员畅所欲言,相互分享经验,气氛热烈而融洽。

期间,李岷志高度评价了平乐法院在执行工作中取得的成绩,并表示本次交流拓展了执行工作思路,对今后的执行工作起到积极的促进作用。黄少华希望两地兄弟法院今后能够保持紧密的工作联系,相互学习,实现共同进步,共同发展。

来源:兴安县人民法院
责任编辑:邬红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