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某、唐某(申请执行人)与桂林市某实业投资公司(被执行人)的劳动人事纠纷案,经终审判决,申请执行人向桂林市七星区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在执行法官积极协商调解下,被执行人在执行过程中主动履行义务,使得两案在五一劳动节前圆满解决。
案情简介:
申请执行人因与被执行人发生经济补偿金、劳动报酬纠纷向桂林市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以下简称劳动仲裁委)提起仲裁,经劳动仲裁委审理,裁决被执行人向申请执行人支付劳动赔偿金、失业保险等费用。被执行人不服该裁决,又向七星法院提起诉讼,要求判决被执行人不支付相关费用,一审法院驳回了被执行人的诉讼请求。后被执行人又申请上诉,但二审还是维持了一审判决。上诉判决生效后,被执行人一直拒不履行,申请执行人遂向七星法院申请了强制执行。
执行过程:
在申请执行人申请强制执行后,执行庭于2019年1月立案,并立即向被执行人下达了《执行通知书》、《财产报告令》和《限制高消费令》,执行法官也查询了被执行人的财产情况,没有发现可供执行的财产。执行法官还亲自将《执行通知书》送达给被执行人,上门与被执行人沟通是否能执行,被执行人表示在资金上有困难。而申请执行人因一直没有得到劳动补偿和赔付,且又急切需要这笔赔偿款,情绪激动,并向执行法官表示,要求法院采取有关强制措施,查封被执行人的营业场所,拘留法定代表人。对此执行法官在安抚申请执行人的同时,多次与被执行人协商沟通,在考虑到被执行人的经营状况下,向被执行人提出能否在5月1日之前支付有关款项,被执行人表示同意,并在4月30日主动支付了有关款项,之后申请执行人也出具了收条。两个案件在执行法官的努力下得到了圆满解决。
两个案件在被执行人没有财产执行、申请执行人情绪急迫,双方僵持不下的情况下,执行法官还是积极努力沟通,使双方之间能平和地解决问题。法律本是公正严肃的,但是在执行过程中,执行法官选择采取柔和的办法,使得案件能顺利解决。在这过程中,执行法官既考虑到了申请执行人的急切心情,又兼顾到了被执行人的实际经营状况;既维护了劳动者的合法权益,又保护了本地企业的运营发展,真正地体现了执法为民的精神。并且在五一劳动节来临之际,两个劳动争议案件得以顺利解决,也是对劳动节的致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