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灵川法院公开审理一起以村长为首的涉恶势力案件
作者:喻孝鹏  发布时间:2019-05-16 08:49:45 打印 字号: | |
庭审现场

潮田乡一村长纠集村民以运料车超载压坏路基为由,敲诈勒索钱财并私分,并将他村村民种植多年的树木砍毁,造成了恶劣的社会影响。5月14日,灵川县人民检察院以敲诈勒索罪、故意毁坏财物罪对该村长秦平为首的9名涉恶势力犯罪案件提起公诉,灵川县人民法院组成扫黑除恶专业审判团队依法对起案件进行了公开审理。

2016年年底,秦某平和秦某甲、秦某、秦某丙、秦某戊(在逃)以毛某甲、毛某乙等人经营的石料场的运料车超过道路承载限度为由,采取拦车阻碍通行的方式逼迫毛某甲、毛某乙等人以每车两元一方的价格缴纳过路费,以此向毛某甲、毛某乙等人敲诈人民币一万元。据悉,该道路是2016年8月份开始修建,10月份完工,是该县住建局全额出资修建。

2017年1月,秦某平当选为潮田乡旺塘村委下村村长。同年3-4月份,秦某平、秦某义、秦某友等村干部认为“平厄独山” 、“麻山庙”(地名)属于下村所有,要收回去,要求在该地种植、管理多年的树木移走或变卖,未果,秦平等便组织下村民,带上油锯、柴刀等工具将“平厄独山” “麻山庙”种植的树木砍毁,共计损毁果木价值人民币近5万元。

由于参与旁听该案的村民近百人,为做好公开审理的警务保障工作,灵川法院党组高度重视,多次向上级法院请示汇报,从各县区法院抽调警力35名,警车4台,分为押解、看管、安检、值庭四组,全力做好警务保障工作。

因被告人人数较多,案情复杂,庭审时间持续一天,本案将合议以后择日宣判。

来源:灵川县人民法院
责任编辑:邬红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