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兴安县人民法院执行局三位干警放弃周末休息时间,远赴重庆执行一起借款合同纠纷,并成功抓获失信被执行人蒋某。这是兴安法院针对长期下落不明、逃避执行的被执行人“宣战”的又一典型案例。
据悉,2012年7月,被执行人蒋某与申请人刘某等人签订了《道路工程项目合作协议》,随后,刘某向蒋某支付了2550000元押金。由于该道路工程项目未中标,合作协议终止。合作协议终止后,蒋某并未及时退还刘某向其支付的押金,刘某多次向蒋某催讨,因蒋某无力及时退还,蒋某要求刘某将2550000元押金全部借给其使用。2013年4月,蒋某亲笔给刘某出具了一份书面《还款承诺书》,承诺在2013年4月22日前,将借款2550000元全部归还给刘某。由于蒋某未按时还款,刘某遂诉至兴安法院,判决生效后又申请强制执行。
案件进入执行程序,执行法官向蒋某依法送达了执行通知书和财产报告令,蒋某并未做出反应。网络查控也未找到可供执行的财产。同时,蒋某一直隐匿行踪,一直口头答应还钱,但只是空头支票,给执行工作增加了难度。依照法律规定,兴安法院对蒋某采取限制高消费措施,并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眼看着申请执行人心急如焚,可蒋某又不配合,光凭几个电话就能执行到位的可能性几乎为零,执行法官只好通过各种方式去寻找蒋某的行踪。功夫不负有心人,通过多种方式查找,发现蒋某在重庆。
据此,兴安法院执行局迅速部署执行方案,召集人员,确定方案,马上奔赴重庆。为了不打草惊蛇,执行干警在蒋某所在的酒店蹲点守候,确定蒋某在该酒店入住及所在的房间号,并在清早,趁蒋某正在睡梦中,联系酒店工作人员开门,成功将蒋某抓获。经查,蒋某抽中华烟,包月住酒店,且其微信每天都有1000多元钱入账。
被执行人蒋某蔑视法律,有钱消费无心还钱,有能力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而拒不执行,兴安法院已以蒋某涉嫌犯拒执罪移送公安机关,以此严惩失信被执行人,维护司法权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