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兴安法院召开择优选升四级高级法官民主推荐会
作者:廖海雲  发布时间:2019-05-24 08:45:35 打印 字号: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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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月22日上午,桂林市中级人民法院政治部干部人事科科长马丽等5人与兴安县委组织部干部股股长阳韦等2人组成的干部推荐、考察组一行到兴安县人民法院召开择优选升四级高级法官民主推荐会,会议由兴安县人民法院党组成员、政工科科长邓新颜主持,全体干警参加会议。

会上,马丽就此次四级高级法官晋升的范围和指数、晋升的条件、晋升的工作程序、晋升过程中的纪律监督等方面进行了详细解读,并强调开展择优选升四级高级法官,必须以加强正规化、专业化、职业化建设为方向,坚持“好干部”的标准,根据审判工作特点和法官履行职权的规律,以更好地适应审判工作机制改革的需要为出发点,确保法院机关的队伍建设和审判执行工作更科学化。

据悉,本次考察采取民主推荐、民主测评的方式进行。在全院干警投票后,考察组向班子成员、干警代表了解了被考察对象的德能勤绩方面的情况。

来源:兴安县人民法院
责任编辑:邬红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