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月26日,桂林市雁山区人民法院与自治区司法厅下沉雁山镇司法所工作组司法联动,强制执行一起侵权案件,依法维护了申请人合法权益。
秦某与熊某是同村村民,因为一块土地的承包权起了矛盾冲突,双方均声称拥有该土地承包使用权力。2018年7月,起诉至雁山区人民法院,雁山区人民法院经过调查了解后判决秦某拥有该土地承包权。
判决生效后,熊某拒不服从法院生效判决,强行在该土地上抢种杉树树苗。随后秦某向雁山区人民法院提起侵权责任诉讼,要求清除该地块上的杉树;雁山区人民法院审理后判决支持了秦某的诉讼请求。2019年4月,申请人秦某向雁山区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6月26日上午,雁山区人民法院执行局与自治区司法厅下沉雁山镇司法所工作组高效联动,依法对被执行人熊某种植的65棵杉树强行挖除,依法维护了申请人合法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