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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治区高院执行局局长粱文华一行到桂林督导执行工作
作者:张子菡文 刘力菁图  发布时间:2019-08-09 08:51:32 打印 字号: | |

2019年8月7日至8日,自治区高级人民法院执行局局长粱文华带队一行四人到桂林市中级人民法院督导执行工作,并到临桂法院就问题楼盘处置等工作进行实地调研。桂林中院党组成员、副院长张德生陪同调研。

8月7日的座谈会上,七星、象山、灵川、兴安、全州、荔浦、恭城等七个法院就核心指标情况、长期未结案件情况、执行工作存在的不足、建议等做了汇报。8月8日的调研会议上,临桂法院就问题楼盘处置的经验与做法作了汇报。

粱文华局长指出,本次督查主要是针对“3+1”核心指标不够理想、长期未结案件较多的法院进行督促指导,了解各法院执行核心指标运行情况存在的不足与长期未结案件推进存在的困难,各院务必要引起高度重视,立即采取措施提升各项执行核心指标,加大力度推进长期未结案件办理,并提出三点要求:一是各项执行核心指标还不够理想的法院要仔细剖析原因,立即采取具有针对性的措施,切实提升各项执行核心指标,目前“3+1”核心指标已经达标的法院也不能松懈,在维持执行核心指标高位运行的同时也要因地制宜采取措施保持各项指标稳步提升。二是各法院都要进一步加大执行力度,逐一梳理案件长期未结的原因和存在的困难,结合案件情况制定执行方案,务必推进一批长期未结案件限期办结,提高执行效率,切实维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三是在处置问题楼盘上,法院要采取灵活变通的执行手段,进一步做好各方当事人的工作,减少执行阻力,并积极与当地政府建立府院联动机制,加强与政府在处置问题楼盘上的配合,充分发挥政府在拆迁安置、协调税收、容积率等问题上的有效作用,共同推进问题楼盘处置,促进地方经济向好发展。

张德生副院长表示,我市两级法院将立即对本院执行核心指标运行情况进行摸底自查,采取有效措施尽快提升各项执行核心指标质效。同时,我市两级法院要开展长期未结案件清案工作,有财产的案件尽快按照相关程序进行处置,加大力度限期清理一批长期未结案件。

桂林中院执行第一庭庭长粟开俭,执行第二庭庭长秦增儒,执行第三庭庭长蒋再生,七星,象山,灵川,兴安,全州,荔浦,恭城等法院执行局局长,临桂法院分管执行副院长等参加了座谈。


 

 
来源:桂林市中级人民法院
责任编辑:宣传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