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月11日,恭城县委第三巡察组组长韦英向县法院党组书记、院长唐孝贵反馈巡察情况,并代表巡察组向县法院领导班子进行了反馈,唐孝贵主持会议并作了表态发言。
根据县委统一部署,2019年5月8日至9月,恭城县委第三巡察组对县法院开展了(专项)巡察。巡察组深入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巡视工作的重要指示精神和新修改的《中国共产党巡视工作条例》,认真执行《中共广西壮族自治区委员会关于建立市县党委巡察制度的意见(试行)》、《中共桂林市委员会巡察工作方案》,广泛开展个别谈话,认真受理群众来信来访,调阅有关文件资料,深入了解情况,顺利完成了巡察任务。县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听取了巡察组的巡察情况汇报,并向县委报告了有关情况。
韦英指出,2016年以来,县法院党组自觉与党中央保持一致,在县委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始终把党建、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列入重要议程,及时组织党员干部学习中央和区、市、县相关文件精神,以执行“六大纪律”、以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两个责任”及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两学一做”学习教育为载体,积极开展“党旗领航·周五学习日”活动、“月结季评”工作,对扶贫工作、扫黑除恶专项斗争起到了积极作用,但在党的领导方面、党的建设方面、全面从严治党方面仍存在一些问题。
韦英代表巡察组提出了七条意见建议:一是认真落实“三会一课”制度,加强党员思想教育工作。二是规范党内组织生活。三是加强沟通协调,增强凝聚力。四是严格执行民主集中制。五是干部任免工作严格执行人事任免相关规定,选贤任能,严格选任程序,避免任人唯亲。六是对上级巡视巡察反馈意见严肃对待、全面整改,确保各项决策部署贯彻落实到位。七是强化干部管理,推进全面从严治党。
唐孝贵表示此次巡察组反馈的巡察意见对我们理清工作思路,进一步加强党的建设,推进全面从严治党和党风廉政建设,开展“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具有十分重要的指导意义。对巡察组反馈的意见,一定要认真研究,深刻领会,切实履行整改主体责任,抓好落实整改。要正确对待巡察发现的问题,照单全收。要强化措施,落实责任,全面完成整改工作。要提高政治站位,认真履职,抓好监管。要力戒形式主义、官僚主义,教育引导全院干警牢记党的宗旨,坚持实事求是的思想路线,树立正确的业绩观,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
县委第三巡察组有关成员、县法院班子成员出席会议,县法院有关部门负责人列席会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