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桂林中院召开会议部署配合中央扫黑除恶督导“回头看”准备工作
作者:文/李兴 图/邬红艳  发布时间:2019-09-30 08:37:01 打印 字号: | |

院党组副书记、副院长、院扫黑办主任潘凌宇在会上讲话

全市法院扫黑办主任会议现场

党组中心组(扩大)学习会现场

桂林中院扫黑办工作会议现场

9月26日至27日,桂林中院连续召开全市法院扫黑办主任会议、桂林中院扫黑办工作会议、党组中心组(扩大)学习会,学习上级文件精神,研究部署配合中央扫黑除恶督导“回头看”工作。党组副书记、副院长、院扫黑办主任潘凌宇主持会议。

会上,潘凌宇传达和学习了市扫黑办《关于转发自治区扫黑办<关于做好配合中央扫黑除恶督导“回头看”准备工作的通知>的通知》文件精神。

会议对全市法院配合中央扫黑除恶督导“回头看”工作作出部署,强调要认真学习自治区通知,吃透文件精神,有针对性地提前谋划,做好充分准备。一要持续提高政治站位。全市法院各部门要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和督导工作的重要指示精神,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充分认识开展督导“回头看”的重要性和紧迫性,认真落实全国扫黑办和中央督导组的部署要求,推动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向纵深发展。二要继续推进整改。要对照《桂林市关于中央扫黑除恶第17督导组督导广西壮族自治区反馈意见整改任务表》的要求,逐项检查整改任务完成情况,对已完成的任务,紧盯夯实,巩固整改成果。未完成的,务必加快整改进度。三要全力配合督导。全市法院各部门要切实强化责任担当,积极主动作为,防止“过关”思想,自觉接受督导检查,全力支持配合督导“回头看”工作。四要做好服务保障。由于督导“回头看”时间紧、任务重,全市法院应成立配合督导“回头看”领导小组及工作小组,全面做好综合协调、材料提供、后勤服务、宣传报道、安全保卫等工作。


 

 

 

 

 

 
来源:桂林市中级人民法院
责任编辑:邬红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