执行局局长秦电付(左一)带队前往现场
近日,有业主反映,位于桂林市临桂区会仙镇的一处处于查封状态的工地未经临桂法院允许,私自动工。临桂法院紧急组成专项小组,由执行局局长秦电付带队,联合会仙镇政府、临桂住建局、司法所、综治办等相关单位的领导同志前往现场,对违反规定的被执行人进行约谈。
被执行人广西某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临桂分公司的负责人陈某,于2017年在临桂法院执行局进行过一次约谈,该院当时对被执行人提出了如下要求:必须找到合作企业进行融资,确保农民工的工资能及时发放才能重启有关项目;必须将报建手续备齐,并向临桂区住建局报备;必须提供现行有效的方案确保资金到位,不拖欠工资;方案必须得到申请人的同意。
由于当时被执行人没有提供现行有效的方案,该院决定继续查封该房地产项目,直到被执行人提供有效方案才会考虑是否解除对其所在房地产项目的查封。
近日,被执行人在没有达到上述条件的情况下私自重启项目,被业主举报。该院联合多家政府机关组成专项工作小组,紧急前往施工现场,及时制止了施工的进行,并对被执行人广西某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的负责人陈某进行了二次约谈。
在约谈中,执行干警彭法官,再次对被执行人宣布纪律,并告知被执行人已经违反了相关的法律法规,要求被执行人立即停工,否则将对其采取强制措施。
被执行人在约谈中,认识到了自己违反法律的事实,并再次承诺待拿出有效方案后,与法院和申请人协商。由于其认错态度良好,法院决定不实施强制措施,但对被执行人进行了严厉的法律教育。
桂林市临桂区住建局当场对被执行人发出“广西壮族自治区桂林市临桂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建设行政执法责令停止违法行为通知书”,被执行人深刻反思自己的违规行为,并在通知书和笔录中签字。
中国乃法治社会,人民法院身为法律的执行者坚决维护法律的尊严,严厉打击违法行为,保证法律的威严,始终如一的对违法违规行为说不,对不诚信的被执行人说不。